创始人张三获得公司控制权后,决策效率大幅提高,公司业绩高速增长,合伙人李四心服口服。可是,某天李四突然提出离职,说看到一个新机会,决定再次创业。
张三目瞪口呆,可是,你是合伙人啊!李四说,我会一直默默支持大家。张三和其他高管很不爽,什么“默默支持大家”,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以后我们拼命干活,你默默享受股票增值、股东分红?
不行,你要走可以。但你必须把股份还回来。
李四立刻不满了。凭什么啊?《公司法》又没规定离职就必须退股,我们以前也没约定。凭什么我要退股啊?
张三哑口无言。确实没约定。可是,不干活的拿那么多股份,干活的没股份可分。这样公司一定会散伙。怎么办?
要解决这个“怎么办”的问题,我们首先要理解它的本质。很多人在创业时,每天都在想上市敲钟,却从没想过分家散伙。这就像很多人,每天都在想“从此王子和公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却没想过万一他们离婚怎么办,孩子归谁?财产归谁?国家继承权归谁?
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张三和李四在没有想好如何散伙之前,就冒然开始了合伙。股权只能给予,却不能收回,给公司经营造成巨大风险。
那怎么办?你应该在合伙之前,签一份散伙协议;在分配股权时,明确股权退出机制。
你可以遵循以下4点。
第一, 设好心理预期。
大家说好了啊,创业之初,股票可能一文不值。未来股票的价值,是大家一起创造出来的。中途离开,停止创造价值,却带走股权,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所以,你们同不同意,离开就要交出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对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一样?同意吗?不同意这么散伙,就不能这么合伙。
这就是设好心理预期。其实如果在第一天设定这个规则,大部分创始人都会同意。问题通常发生在事先没有讲好,而后来利益巨大。
第二, 先恋爱,再结婚。
离婚如果困难,结婚就要慎重。退出股份如果伤感情,给出股份就要有流程。
怎么做?大家可以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在一年内,由创始股东代持。或者分4年分批成熟,根据合伙人的贡献,逐步兑现。
这就是先恋爱,再结婚。
第三, 中途退出,溢价回购。
如果合伙人因为任何原因退出创业,基于“散伙协议”,公司需要回购他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是,大家也必须认可退出合伙人在过去做出的贡献。所以,股票回购的价格,通常以这轮融资的估值为基准,溢价或者打折来计算。
这样,既认可了员工过去的努力,又把未来的价值,留给了继续战斗的员工。
第四, 离职不退,高额罚款。
利字当头,可能有些合伙人离职时,会背弃自己在“散伙协议”里的承诺。所以对于离职不退股的行为,可以在“散伙协议”里,预先签署高额违约金的条款,保证执行。
课后思考:
你和你的合伙人之间,有散伙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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