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上面的案例让我想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其含义:不要因为好事很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很小就去做。这句话出自《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是蜀汉昭烈帝刘备在临终前给其子刘禅的遗诏中的话,用来劝勉刘禅要进德修业,有所作为。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因此,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坏事小而去做。 案例中的主人公收供应商的”辛苦费”放在当今这样经济物质富足的时代,看似不是什么大事,看似收了一点“辛苦费”或小礼物没有什么利益损失,不收反而好像有失一些礼节。但是我看来这些说辞都是为自己行为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俗话在其政谋其职,那你的一言一行都要遵守职位原则,案例中主人公是公司负责员工福利采买的工作,就要遵守岗位廉洁原则,不能因为”辛苦费“少就去收,事看似是小事实则影响很坏,这种事情一旦开了口子,容易形成风气,小事积大,那就是大事。以上观点说明我不认同案例中主人公的观点,要坚守原则不能任何费用或礼品。 关于对案例的处理方案,我认为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认知影响了行为。认知的四个层次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帮助我们理解人类思维和行为的深层次原因。这四个层次分别是: 第一层:不知道自己不知道。这个阶段的人往往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无所不知,但实际上对很多事情一无所知。他们常常因为缺乏自知之明而导致失败。 第二层:知道自己不知道。这个阶段的人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对未知领域保持敬畏,并愿意学习和提升自己。他们能够承认自己的不足,这是学习和成长的基础。 第三层:知道自己知道。在这个阶段,人们已经掌握了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能够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看待问题,并且知道自己的能力和局限性。他们能够有效地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第四层:不知道自己知道。这是认知的最高境界,达到这个层次的人已经将所学知识内化为本能反应,不需要刻意思考就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他们能够整合各种资源,顺应时势,做出最佳决策。 公司应该给案例主人公认识错误的机会,认识错误的过程就是思维认知转变的过程,也是深度理解并认同企业文化,团队文化的过程,如果能共识,就要有态度的转变,就像《繁华》里一段话:错了就是错了,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检讨自己的问题,自己看自己哪都好,别人看自己都是一堆毛病。 给一个认错的机会,如果主人公真正可以认识到错误,以后会做的更好。如果认识不到错误,公司要严厉处理并且公开信息,以此警告其他人,以正公司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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