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职业道德上讲,作为一名企业文化主管,你不仅负责维护员工福利,还应该成为公司价值观的典范,即使您认为这些费用不会影响您的决策过程,但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仍然存在问题,毕竟是你犯法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次估计你是忽悠不过去了,建议你以后不管在哪里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即使外边诱惑再大,也没必要吃拿卡要,别闹了,正经找个工作吧,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职场之路越走越宽!
有网友问刘不是:
我是公司的企业文化主管,员工福利是我职责的一部分。公司员工的节/生日礼品或公司组织体检,都由我进行供应商筛选,制定福利/体检方案报批。
在选择供应商时我都是秉着企业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在做事,力争质量最好价格最优。只是事后对方收到公司的打款后,有些供应商会给我私发“辛苦费”,通过红包或者购物卡、礼品的方式。我想着如果不收,企业利益也不能增加分毫,就收了。
但这事被领导知道后,让我自己提离职,说保留我的脸面。我不服,认为自己没做错什么,要么留在公司,要么走劳动仲裁告公司违法辞退。各位老师作为第三方,我想听听你们对这件事的看法。我这样算吃回扣吗?
回扣风云:从天堂到地狱,职场需要重生
啥叫“吃回扣”?通常指的是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从合作方那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果这位企业文化主管收取的“辛苦费”没有经过公司的正式程序并记录在案,那么这可以被视为回扣。
这个公司企业文化主管的其中职责之一,就是给公司员工采购和置办福利,包括公司员工的节/生日礼品或公司组织体检等等,包括进行供应商筛选,制定福利/体检方案报批,结果明显就是以权谋私、吃回扣了。
首先,咱们得来个“灵魂拷问”
话说,咱们这位企业文化主管大人,手握重权,一不小心就成了供应商眼中的“大金主”。本着为企业谋福利的原则,您在供应商选择上下足了功夫,力求物美价廉,关键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你收了好处,反而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受害者,这也真是岂有此理了,关键那些供应商们似乎也挺“懂事儿”的,给您发了点“辛苦费”,您心想:“反正这也不影响公司啥,收了就收了吧”,结果受益伸,就被捉了吧!
其次,咱们得来个“职场扫盲”
话说回来,这事儿被领导知道了,您现在是“一脸懵圈”,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但是,领导却让您“主动请辞”,还说什么“保留脸面”。哎呀,这事儿可不小,您觉得这简直是“职场霸凌”,想要“维&权到底”。那么,咱们就来聊一聊“回扣”这事儿。
回扣,这词儿可不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换句话说,您这“辛苦费”就算不是“赤裸裸”的贿赂,也差不了多少。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明确规定不能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那您这事儿,还真有点“悬”。
最后,咱们得来个“神转折”
不过,既然您已经“入局”了,那咱们就得“见招拆招”。您要是真想留在这公司,那就得做好“洗白”的准备了,首先得跟领导坦白从宽,态度要诚恳,表明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主动提出退还所有“辛苦费”,并愿意接受公司内部调查。
你必须承诺以后绝对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以争取领导的谅解。当然,如果您觉得这公司“水太深”,那也可以考虑“华丽转身”,找一家能真正认可您才华的地方发光发热。毕竟,“世界那么大,总有一片天是属于你的”。至于“劳动仲裁”,那就呵呵吧!
总之,
从职业道德上讲,作为一名企业文化主管,你不仅负责维护员工福利,还应该成为公司价值观的典范,即使您认为这些费用不会影响您的决策过程,但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仍然存在问题,毕竟是你犯法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这次估计你是忽悠不过去了,建议你以后不管在哪里都要堂堂正正做人,即使外边诱惑再大,也没必要吃拿卡要,别闹了,正经找个工作吧,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职场之路越走越宽!
3楼 古怪的椰子17022121
啥叫“吃回扣”?通常指的是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从合作方那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如果这位企业文化主管收取的“辛苦费”没有经过公司的正式程序并记录在案,那么这可以被视为回扣。
4楼 不一样的霓凰
不过,既然您已经“入局”了,那咱们就得“见招拆招”。您要是真想留在这公司,那就得做好“洗白”的准备了,首先得跟领导坦白从宽,态度要诚恳,表明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主动提出退还所有“辛苦费”,并愿意接受公司内部调查。
2楼 蟋蟀最帅
这么快就被发现了,估计你是被上司“钓鱼执法”了,职场上常见的鉴宝手法。你没有通过考验就要接受出局的结果,不是不能伸手,而是要润物细无声的低调处理。如果你收了辛苦费马上呈交上级报备,估计你现在已经是你上级的贴心人了,那以后自己人还能亏待了自己人。
1楼 毅行
职场上需要多学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