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和3月14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给深圳按下“暂停键”,命令自3月14日起至20日采取:①全市全员核酸检测;②机关事业单位居家办公;③非城市保障型企业停止运营或居家办公;④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全市公交、地铁停运;⑤保障市民居家生活供应。而且后续是否恢复正常上班,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骤然,深圳的新冠疫情防控变得越来越严峻,这段时间很多企业都在问我,如果企业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能不能对员工放假?
对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福利假、停工停产等措施,但是这些假期毕竟时间较短,而且实施过程中程序比较复杂,有的措施用工成本还是较高,所以,很多企业还是感到为难。
那么,有没有一种更方便、期限较长、用工成本较低的方式呢?确实存在,参照2020年的政策和法律规定,其中一种方式就是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一、什么是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
所谓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是指企业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复工后的休息日,待复工之后,再安排员工休息日补班的措施。
二、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法律依据
第一、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
《GWY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由此可见,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外的用人单位例如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员工的周休息日。
第二、地方的政策依据
2020年疫情发生后,北京、上海、深圳、无锡、长沙等地才出台了相关政策,明确企业可以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比如深圳市就在2020年2月7日发布了《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其中第十四条就规定“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和无法正常返岗人员的总体工作时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当时规定该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那么,现在能够继续使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呢?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就如第一点分析,该措施的法律依据是《GWY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因此,即使地方ZF的规范性文件已经过期,并不影响该措施的合法性。
三、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优势
对企业来说,相比于使用带薪年休假、申请综合工制或者与员工协商调岗调薪等,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的实操性更强。
第一、程序简单,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只需要内部履行程序即可。其他方式例如申请综合工时制度来说,相对要复杂,一般除了履行内部的工会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书面决议MZ程序外,还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尽管已有城市的人力资源部门简化了疫情期间综合工时申请的审批材料、压缩了审批时限,但无论如何需要ZF的审批。
第二、时间较长。根据法律规定,每年的休息日长达104天,而带薪年休假,只有5到15天时间,可能不够用,或者早已在前期用完。
第三、无需员工同意。相对于调岗调薪,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只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MZ通过程序并公示,无需员工同意。
四、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操作要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GWY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第一、确认是否满足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前提条件
虽然国家法律没有规定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条件,但是笔者认为,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毕竟对员工的休息休假影响很大,不可滥用,至少应当符合这样几个条件:
1.员工所在岗位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如果所在岗位具备居家办公条件的,应当优先居家办公;
2.所在企业不是保障城市运行及供港物资货运的企业。
第二、确定需要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员工范围
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仅适用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这是因为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本就是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的方式来确保其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无需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
第三、MZ程序通过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实施方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实施方案直接涉及员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因此,应当经过MZ程序通过并公示。执行方案的内容一般包括:适用员工、适用时间、集中使用休息日和后续补班的流程、工资支付等事宜。
第四、补班月份应当保证员工每周连续休息24小时。这是因为根据《GWY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否则,涉嫌侵犯员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
五、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的疑难问题
1、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是否需要员工同意?
根据上述分析,如果当地没有特别规定,无需与员工协商一致,因此,只需要经过MZ程序通过并公示即可。
2、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如何支付工资?
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规定:“允许企业依法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平衡目前在岗工作人员和无法正常返岗人员的总体工作时间”,可见,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只是在年度内总体工作时间范围综合调剂员工的休息日和工作日,并没有增加员工的加班时间,因此无需额外支付加班费。
企业在适用综合调剂使用休息日时,可以使用选择如下两种方式之一来支付工资:
1、先行支付工资,补班日不支付工资。
例如安排员工在3月14—18日提前使用休息日,可以在3月份仍然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员工在后续的月份内补班的,补班日不另行支付工资。这种方式有利于员工接受。
2、先不支付工资,补班日才支付工资
例如安排员工在3月14—18日提前使用休息日,可以在3月份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也就是提前使用休息日的月份,相应的调剂休息日不支付工资,后续补班的月份,才按照员工当月实际上班的工作日天数计算工资。这种方式有利于企业避免员工尚未补班就离职造成的工资损失。
5楼 alesha
后期每月休息2天就可以了啊,其它时间加班都是用来补休的。
4楼 alesha
后期每月休息2天就可以了啊,其它时间加班都是用来补休的。
3楼 qianqian细语
本就是单休公司,因疫情休息了6天,在后续的周日补班,一直连上20多天班,这样对吗
2楼 远玲
正解我惑,谢谢!
1楼 士
有个疑问请教,如果按照“先行支付工资,补班日不支付工资”安排休息日后补班后,本月应出勤天数从19天变为10天,那么如果员工有一天请事假缺勤,工资计算应按1/19扣除,还是1/10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