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弄清楚今天这个问题,必须综合掌握工作天数、计薪天数、倒班模式、加班工资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基本概念,再融会贯通,才能厘清问题。本文将从三个方面,积极探讨题主提出的问题,欢迎批评指正。(一休备注)
关于这个话题,一休分三个部分跟大家分享:
一是工作天数和计薪天数的区别(涉及综合计算工时制中的工时问题)
二是关于倒班的不同模式工时计算(涉及到底应不应该给加班工资的问题)
三是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涉及综合计算工时制中的加班费怎么算)
【工作天数和计薪天数的区别】
前段时间,在群里看到网友辩论节日加班工资算法,有不少网友坚持节日加班按照“当天工资(100%)+加班工资(200%)”来理解,也就是网上流传的“三倍工资”和“四倍工资”的问题。为此,一休依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做了解读,希望能够对各位有所启发。
一、工作天数和计薪天数的区别
在说加班工资之前,各位要先弄清楚另外一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时间”和“月计薪天数”的区别。
(一)工作天数和工时
1.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2.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3.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4.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年、月工作时间:年小时=250*8=2000小时;月小时:20.83*8=167小时。
(二)月计薪天数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0.83和21.75两个天数的概念,大家看清楚了吗?接着就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了。
【关于倒班的不同模式工时计算】
题主只是说了上班按照三班倒,班次分别为0点-8点,8点-16点,16点-24点。这是一种不完整的表述,因为关键问题不在于你上班设置多少个班次,而是你安排了几个班参与三班倒?
那么,倒班都有哪些模式呢?好多哦!一般会分设2班或3班或4班或5班的模式,下面我介绍一下各种模式,顺便帮大家算算不同倒班模式的工时,记得哦,综合计算工时制全年的总工时是2000小时哈!而以下倒班模式,即使是全年无休,也不再有所谓的周六、周日的休息日,只有11天的法定节日,因此在综合计算工时制算实际工时的时候,必须除开11天节日,因为节日是一定要给加班工资的,即全年无休实际用于计算综合工时制的天数为365-11=344天,工时为344*24=8256小时。
(1)2班1倒(一般只适用于可以睡觉的值班上班模式,假设全年无休):每班12小时或每班24小时,则每个班全年工时则为4128小时,严重超过2000小时的标准,因此这种模式很少有,即使有也是属于非生产模式值班,如果是生产模式,没有人可以顶得住。
(2)3班1倒(一般采用24小时工作模式,其中夜间可以休息,假设全年无休):每班24小时,则每个班全年工时2752小时,超出综合计算工时制2000小时标准。
(3)4班1倒(这个模式是比较安全的,比较适用每个班人特别少的情况,比如一个班一个人,则可以采取“3班1倒+1人做备员”的模式,备员用于轮替员工休假,假设全年无休):2064小时,已经十分接近2000小时标准。只要是4个班,则无论是4班3倒、2倒,工时都是一样的哈!
(4)5班1倒?这个模式我还没有见过有人实施,常见的是5班3倒,工时计算出来是1651.2小时,因此不超标准。
【国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一)规定条文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二)条文的解读和误区
1.关于休息日加班。请记住,周六日属于休息日,不属于计薪天数,因此休息日是没有工资的;按照规定,休息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按照日工资的200%已经是全部工资了,无需再另外计算当天工资。假设周六加班1天,如若还要计算当天工资,那么就会出现“工资/21.75天,再乘以22.75天算工资”,这种情况我没有见到过。(特别提醒,由于综合工时制是按照全年2000小时加上法定节日作为计算依据,因此已经没有了传统意义的周六日,也不存在休息日上班算加班工资的说法。)
2.关于节日加班。由于节日加班属于计薪天数,节日休息也不会扣工资。比如国庆休3天不加班,但当月工资不会扣少3天,也就是说那三天是发了工资的。因此,很多人理解节日加班300%,认为300%含了当天的工资,然后另外计发200%即可。从字面上理解,似乎没有错,但不符合立法本意,如果是这样,节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就没有区别了。(这种理解是不对的)
3.关于节日加班的补充依据。为了明确这个问题,劳动部1995年发了一个《补充规定》,其中就这个问题明确如下。《规定》第十三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符合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制度工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及安排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应支付的工资,是根据加班加点的多少,以劳动合同确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的一定倍数所支付的劳动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大家注意!其中对于节日加班的,用了一个词,“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大家注意,是另外。你们往上看,休息日没有“另外”的字眼,但节日有,这就是区别了。
4.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从以上政策可以看出,计算各类加班工资,应按照工资/21.75作为日工资标准,或再除以8小时作为小时工资标准,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计算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按照150%,休息日加班按照200%,节日加班按照300%(记得,这300%是“另外”支付的哦)。
由此得出:节日加班按照“当天工资(100%)+加班工资(200%)”来理解,这是错误的。
5.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重点内容哈!!!)。一是节日加班费,按照上述办法计算。二是超过2000小时部分,按照150%计算(因为综合计算工时制已经没有了周六日的休息日,因此属于延长工作时间计算加班工资范畴)。
大家清楚了吗?所有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我想这篇文章都可以随时适用,不用再去犯难了。至于题主的问题,其他大咖会解答,我就不再啰嗦了,毕竟文章太长看着累啊!
您的收获,便是乐事!~~云舞一休
(不少网友问一休,为何如此长时间不更文。再次跟亲们说一声,我于2021年7月被公司派驻茂名市电白区麻岗镇参加乡村振兴工作,目前是麻岗镇白马村驻村第一书记,欢迎大家来看我,一起参与伟大的乡村振兴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谢谢亲们一直以来的关心关怀!也期待亲们在三茅收获成长!事业进步!)
24楼 ycpld
三班倒员工管理在人员紧缺时特别考验管理人员能力。
23楼 毅行
谢谢!
22楼 芳华时刻
打卡
21楼 安贝
之前都没发现节假日写的是“另外”,谢谢老师的提醒。
20楼 sallyyu
老师这个文章分享的内容特别清晰,还通俗易懂。
19楼 PTcaoping
第一次看到关于20.83和21.75两个天数这么清晰解剖的概念,谢谢一休哥!
18楼 有时买买
感谢分享,学习了
16楼 我要的LOVE1984
一目了然,老师有时间要多写哦,特别喜欢您的分享。
15楼 好好学习不要打混
内容特别棒,赞
14楼 博格咨询小李
看一遍就能完全理解,非常实用。
13楼 风无邪
打卡学习
12楼 不迁不贰
致敬第一书记
11楼 阿天917
谢谢一休哥的分享,好久不见。
10楼 颜婉59115
厉害的
9楼 WKing
老师分享的第三种倒班方式就特别好,基本不用支付加班费,也在法定要求里。
8楼 妮崽
打卡
7楼 林牧
其实,许多行业都是需要倒班的,因为连续生产的需要。一休毕业后进入炼油厂,倒了3年的班,当时是5班3倒,所以感觉工作休息时间还是很多的,现在我的同事还在厂里倒班,已经改为4班2倒了,也还行,因为加班工资也计发,收入还是很不错的,倒班工人一年都有十几万。因此,希望大家能理解,倒班不是企业无良,而是实际需要。
6楼 南地
林支书,要走仕途了,祝你高升啊
林牧
@南地:村支书是乡亲们的勤卫兵,为乡亲们办好实事,不算什么仕途哈!谢谢!:)
5楼 大卡
林牧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林牧老师的分享。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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