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的第一部分说明带人跳槽去对手公司工作的性质跟普通的员工离开公司自谋职业的性质完全不同,对于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公司自谋职业的员工而言,自由择业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的利己而没有损伤组织的行为,而带人跳槽去竞争对手公司则是一种职场上的背叛;本文的第二部分阐明,第一次带人去竞争对手公司的背叛,已经给公司带来伤害,谁也无法判定这个人“回头”的真实原因,为了避免“二次伤害”还是要委婉拒绝为好——诚接君子,悦待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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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人跳槽助对手:
我在工作中经常遇到能够“回头”的员工一般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原来离开的时候“好聚好散”,并没有给公司造成实质的伤害;第二,“回头”的员工能够通过公司当下的层层面试证明自己。这样才有可能回头。
我不知道题主以及那位员工的主管领导是如何看待半年之前该员工带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这个行为的?难道公司骨干员工带着其他员工去“投奔”竞争对手不是一种对老雇主的“背叛”?难道这位所谓的骨干员工当年的离开没有给组织造成实质性的伤害?难道这位骨干员工的主管领导以及HR没有想到如果毫无芥蒂的接纳他回来,别人会有样学样——因为所谓的“背叛”并不会带来组织的惩罚!
组织倡导什么、杜绝什么,弘扬什么、禁止什么有的时候并不是依靠宣传让全体员工“心领神会”的,一个具体的事件可能引发连锁效应,试问如果毫无芥蒂的让这个当年的“叛臣”回来,谁能保证以后不会有人继续“有样学样”?
管理者做事不能只看眼前也不能只看当下,而要走一步看两步、想三步,尤其是一个负面事件如何恰当处理。
二、为防伤害莫回头:
如果,贵司“心胸博大”接纳那位所谓的骨干员工回头,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带人跳槽助对手行为的实质——是那位骨干员工把个人利益放在组织利益之前的一种行为,这就折射了所谓骨干员工的价值观——极度自私,毫无原则!这种人位置越高越危险。
另外,如果贵司让这种人“回头”,对于这种把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之上的人,在未来面临更大的诱惑的时候,谁能保证他不会做出继续危害组织利益的事情呢?彼时,如果出了伤害组织利益的事情,谁来担负这个责任?又有谁来收拾“烂摊子”呢?是所谓骨干的领导吗还是悲惨的HR呢?
所以,为了避免伤害,即使这个职位很难招,但是宁愿继续新招,我也不建议给这位所谓的骨干以机会,谁知道他“回头”的真实目的是什么呢?谁都很难保证他回来了就“死心塌地”地不做伤害组织利益的事情。
这让我想起来情场上的分分合合,对于背叛,有句名言——“一次背叛,终身不用”,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很自然的有第二次、第三次,因为那个背叛的人始终知道,有了第一次的接纳“背叛回头”,就可以有第二次、第三次。
当然,如果彼时骨干员工带着其他员工转行去尝试新的领域,那性质又完全不同,因为改行肯定与原雇主没有竞争关系,也不会对原雇主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种行为完全可以看成是“职业生涯的探索”,他们回来,我认为原雇主是可以再接纳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案例的看法。
其实,我想题主的答案跟我的一致,也不想接纳那位所谓的骨干回来,要不然在业务领导同意的前提下,犯不上不做个“顺水人情”,但是公司是有原则和讲专业的地方,业务领导在识人方面可能有短板,但HR不应该在识人方面有缺陷,擦亮眼睛,把不适合的人挡在企业门外是HR应该做的事情。
Tips:带着自己的同事跳槽去竞争对手的行为在我眼中是一种”背叛“,更是把个人的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之上的一种行为,对于有这种价值观的人,谁都很难保证在未来面对更大诱惑的时候,不会再次做出伤害组织的行为,鉴于此,还是婉拒为妙。
Tips:诚接君子,悦待小人,虽然我给题主的建议是婉拒,如果题主真想拒绝这位的”回头“,在实际操作上还是要注意细节处理上,莫要与小人结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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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BDH00
哈哈哈哈哈,那些“出轨”的男人,说是身上有基因。所以一而再,再二三。
12楼 偶然2009
HR招不到替代的人,如果老板和部门领导也愿意让回归,即使这个人就是背叛者,HR也不能挡住他的回归的,也没有必要。
11楼 非礼儿乐
确实,调查了解后这个人能留那就要,不能那就跟老板说清楚自己的想法给到相应证据就好了。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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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涤生2023
担心的本质是他的忠诚度,可以就这一点和领导说明,即使后面他再反复之前的行为,人力也是提前做了铺垫,责任不在你。可以借鉴一些大厂,只要没有被拉进离职人员黑名单里面是会欢迎返聘的,有他的优势。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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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大卡
丛晓萌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丛晓萌老师的分享。丛老师善于从实际案例入手,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7楼 兴源物业
同样的问题,把这个员工当作“女朋友”..我想该如何选择就已经很明白了~
6楼 丛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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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marsha
今日学习心得(摘录):
1、公司是有原则和讲专业的地方,业务领导在识人方面可能有短板,但HR不应该在识人方面有缺陷,擦亮眼睛,把不适合的人挡在企业门外是HR应该做的事情。
2、实际操作上还是要注意细节处理上,莫要与小人结怨。
上周,公司就遇到现有团队骨干结小队去了对手那边。
联想起了,几类象限人才的不同用法,那是什么来着?想是需要再去搜找结合本案,分享给HR同事。
学习了,受用。感谢分享!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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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麒麟日记
学习了,谢谢分享!
3楼 児萌萌酱po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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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叶治国
对于这种情况来说我个人认为还是不要的好!1. 当年不管是什么原因离职但带走了其他员工而且跳到对手那边,这说明要于公司对着干,这种情况就算能力超强又怎么样?最终伤害的还是公司。2. 原领导同意他回来,这里有几种原因,有可能当事人能力确实很强也正是当下必须;部门领导与HR所考虑的层次不一样所以结果不一样;最终如果出现问题还是HR来承担!3. 如老师所说,如果放他再入职,后续有了更好的平台他还会走!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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