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员工违反规范带来损失,扣工资,企业要有具体合法的规定,不能超过月工资20%,员工承担损失比例一般30%最高不超过50%,想连续每月扣员工工资8年,资本太血腥了,还让人活不活?找法律说理去。
读罢本案,站在不同角度,一定有不同解读,不妨摸骨如下:
1、几个角度来看看
1)企业
员工小高违反操作规范,导致设备受损,企业认为小高是主要责任人,要全部赔偿损失。
这似乎从情理上说得过去,毕竟是你造成的损失,你不赔哪个来赔,难道由张三李四赔呀,此所谓,谁出错谁负责、谁惹事谁赔偿,在民法典中,处理民间一些侵害、损害赔偿方面也是基于这么一个原则。
如果小高不赔,今后还怎么管理其他员工,如果员工给企业带来了损失,都不赔或少赔,企业这个家还怎么维持、生存和发展,再家大业大,也经不起折腾,企业的一分一厘,要么挣来的,要么节省的,又不是偷来抢来的。
总之,如果仅仅站在企业、老板角度来思考,让小高一个人承担损失,道理上好象也还将就,似乎也还合理。
2)小高
自己粗心大意,违反规范造成损失,自己肯定有责任,但一个人全部承担,而且每个月都扣,还要扣8年,这肯定太过分了,哪个也无法接受。
人,哪个都无法避免不犯错,都会精力不集中或麻疲大意的时候,即使是机器和程序,都有犯“混”的时候,何况是人啊,企业那么处理,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真要那么处理,还不如现在就不干了,顶多损失一个月工资多一点的钱,何必还留在这里“既丢脸又蚀财”8年呢?
3)法律
对员工管理有一定经验的HR都清楚其相关法律规定,那就是:
员工确实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是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员工的工资,但每月扣出额不能超出员工工资20%,扣出后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另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员工总赔偿占总损失的最低或最高百分比,但按照司法实践,一般占30%,最高不超过50%。
即,企业让小高全部承担损失的做法是于法无据的。
4)公众
小高违反规范操作带来损失,小高固然有错,但小高的领导、企业就一干二净的没有责任吗?对小高工作、操作设备的指导/监督和工作中的检查做到位了吗?企业/部门/班组的培训到位了吗?
小高的粗心大意,难道只是这一次操作才发生的吗?在平时的说话或做其他工作就没有表现出来吗?管理人员及时给予指导、提醒、纠正甚至处理了吗?小错不断,必然酿成大错,没有小错做铺垫,哪来大错突然造访?
搞企业、请员工,哪有百分百稳赢不输的,经营风险是企业必须要承担的,包括市场、政策、对手,也包括用工风险,这些都是企业或领导们都应该明白的,为什么这个时候却装湖涂了呀,看来,还是利益驱使了思想和行动。
正常讲,这种损失的责任或赔偿,属于大额的了,员工/管理人员和公司三者应当按照334比例来承担,如果管理人员有多名,可以分散管理责任。
2、再看企业行为
员工违反规范带来损失,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扣工资,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1)事实
员工违反操作规范等,导致损失,二者之间有没有必然联系,即直接的因果关系,既需要得到员工承认、签字,如果员工有异议,比如员工说是管理人员那样指挥才那样操作的,那就需要仔细调查了,如果盲目处理,企业就会陷入被动或证据不足。
2)损失
对带来的损失,企业是怎么计算的?
凭预估,来一个大约、估计肯定是不行的,需要企业出具购买、维修的票据、事实、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或者比照同类设备的价值来核算。
总之,绝不是凭嘴巴说或预估就可以立即对员工进行扣工资的。
3)规定
法律层面上是有类似的规定,企业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可不可以对员工进行扣工资呢?
显然是不能的,如果那样都可以的话,我们可以简单推演一下:国家法律那么多,企业完全可以不用写任何制度,员工犯了事,直接套用法律法规,甚至直接用宪法。
那不扯蛋吗?所以,企业必须要有具体的扣工资规定,而且还要合法制订,也就在程序和内容上要合法,比如公示,比如让员工全部承担损失的赔偿就不合法。违法的制度是无效的。
4、一走了之,会怎样
正如员工小高说的那样“公司一定要这样处理,自己宁愿离职”,惹毛了,就一走了之,不交接任何工作,你公司能赖我何?
顶多在找工资中遇到不顺,比如没有解除劳动通知书或者通知书中的语言不爽,在行业中留下不太好的名声,但是,如果跨行业找工作或者干脆创业呢?
离开了,你到哪里扣钱,难道可以到小高家里去拉猪拆门?难道让小高父母承担责任?显然多虑了,毕竟还是讲王法的。
当然,还是好说好散,对大家都好一些。
分析问题,如果不从“利”和“性”即利益、本性着手,是不容易看到本质的。本案如果从资本追求利润这个根本,来看企业对待小高的做法,一点就明,根本不用费话,任何人都看得清。
好在有高悬的法律神剑,可以有说话和争取权益的地方,这不,小高就仲裁了也,但愿法律能够不让小高“8年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好聚好散,企业和小高都和谐、快乐,这是我们大家的良好愿望。
14楼 S_1343799465
8年之后,这个公司还在不在?小高又会在哪里呢?
14楼 gfdg
让我想起了元气森林的那件事,损失了4000多万,这是一个部门都要被开才行。
13楼 谁懂女人
虽然这个小高做错了,但企业还是要好好谈的,不欢而散最后损失的是公司。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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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11楼 S_1345124477
这种事情最好是防患于未然,机器也是,人也是,安全第一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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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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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lxy123
这样小高的工作算是稳定了,不愁失业
8楼 dai可可
如果小高离职,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吗?
7楼 水晶盐
1、公司内部有相应的规章制度;2 、证据证明员工与损失存在直接关系,且员工签字确认;3、损失金额的证据;4、扣款不能超出员工工资20%,扣款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责任分担,员工、管理者、公司均应承担一定责任。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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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大卡
秉骏哥李志勇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秉骏哥李志勇老师的分享。秉骏哥是三茅资历最久的老师之一,今年已是老师在三茅分享的第9个年头,发布文章近2000篇,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5楼 乱人心Triste
如果是劳动关系,是不是可以免责?
0楼 一叶芷
我们要明确,企业中管理一定是包含着安全管理的。这也就是企业进行岗位职责设定时的双通道和职责设定的来源。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是从找原因到定责,再定损和赔,再设立整改措施和行动,这样,企业才能长治久安。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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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楼 进修德业
学习了
0楼 苏梦枕
工厂损失了,小高主要责任,扣款不妥,您说该怎么解决为好?
麻麻爱贝贝
@苏梦枕:没说扣款不妥,是全额赔偿不妥
0楼 晚霞美
学习了,谢谢精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