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
VIP
创作中心 学习中心 会员中心
目录

这个反悔无效

作者 秉骏哥李志勇 更新于:2021-10-20 19:16 37874
小张是我们企业的一名技术人员,上个月小张在微信上发消息告诉其领导准备辞职,经沟通无效领导表示同意。然而过了2周小张提出反悔,想收回离职申请,可领导表示不同意,并已经安排了交接人员。小张内心不服,拒绝交接,随即公司通知小张无需上班,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小张则申请仲裁,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请问各位HR,你认为该案例应该怎么判?从该案例中我们又能学到哪些知识呢?
小张是我们企业的一名技术人员,上个月小张在微信上发消息告诉其领导准备辞职,经沟通无效领导表示同意。然而过了2周小张提出反悔,想收回离职申请,可领导表示不同意,并已经安排了交接人员。小张内心不服,拒绝交接,随即公司通知小张无需上班,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小张则申请仲裁,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请问各位HR,你认为该案例应该怎么判?从该案例中我们又能学到哪些知识呢?
展开
关联直播
已结束 可回放
摘要:辞职的书面形式包括如朋友圈、QQ、微信、邮件等电子形式,这在法律法规上有明确规定;做出的辞职申请,得到同意后再反悔,如果没征得单位同意,反悔是无效的;如果都出尔反尔,社会不就乱套了?

企业做法是否违法,还得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事实证据是否充分,不妨从这两个方面来捋一捋:

1、法律法规

与本案小张和公司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1)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合同法11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电子签名法4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第2款。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有了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然后比照发生的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判断是否违法或合法就相对简单了。

2、事实证据

按照楼主的描述顺序,将相关事实、证据呈现如下:

1)小张辞职。上个月,小张在微信上发消息告诉其领导准备辞职。

2)小张反悔。小张向其领导提出辞职后2周,又提出反悔,想收回离职申请。

3)领导做法。小张领导对小张的辞职行为,经过沟通,无效后表示同意小张的辞职;后来小张反悔时,领导表示不同意,并已经安排了交接人员。

4)小张不服。对领导不同意自己反悔的行为,小张内心不服,拒绝交接工作。

5)公司通知。小张不服与不交接工作,公司就通知小张无需上班,并为小张办理离职手续。

6小张仲裁。小张认为,公司做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赔偿金。

7)补充一点。也就是小张领导的行为或做法,这时,就不属于个人或私自行为,由于是担负管理职责,就是代表公司在行使,其做法或行为就是公司行为。

经过以上疏理,相关事实是清楚的,微信或相关材料等充分的。

3、递进关系

本案涉及几个递进事实,分别如下:

1)辞职。小张通过微信向领导申请辞职,沟通无效后,领导同意辞职。这符合以上法规中“书面形式”的规定,说明该辞职生效了。

2)反悔。已经生效的辞职,劳动者2周后想反悔,如果领导或单位不同意,那自然没问题,但是,单位和领导都不同意,说明原辞职还是生效着的。

3)离职。公司通知小张不用上班并办理离职手续。说明小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

4、相关判例

上网搜到两个与本案类似的判例,分享如下:

1)李超在某食品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合同约定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1日。2017年5月-6月,李超因病住院,未与公司进行沟通。公司于6月20日停止为其购买社保。2017年6月22日,李超用微信向老板发了辞职信息。当日,食品公司向李超转账支付了5月和6月两个月的工资。事后。李超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提出了劳动仲裁。因李超不服仲裁结果,随后又向法院提出诉讼。

案例中李超和公司的纠纷核心在于微信辞职是否为法律规定的书面形式。对于这一问题,该员工和公司方面有不同的说法。

公司方面:李超生病住院并未与公司交流,不来公司应当做旷工处理,公司方面本可以依此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考虑其身体状况,保持观察,还按两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转账给他。辞职是李超自己通过信息提出来的。

员工方面:信息不是我发的,是家里拿我的手机发的,自己并不知情,而且微信不是书面形式,不能当作辞职的有效证明。

法院在分析了事件前后和当事人的证词后,对此案的细节进行推敲:

1))李超因病住院有休息的必要,该公司就李超休假是否违反劳动纪律尚未确定及未做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于2017年10月20日单方停止为张立购买社保的行为有解除劳动合同之表意。

2))李超辞职所使用的微信消息也属于书面形式

根据这两点,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超虽称辞职消息是其家人用自己手机发送的,自己并不知情,但其未提出确凿证据,且即使该微信消息为他人所发,在发出辞职消息后,李超并未向公司提出任何异议,也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其行为视为默认。

2)宜兴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劳动纠纷,劳动者在朋友圈发布辞职声明后,又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老东家”告上了法庭。

原告卢某为某科技公司的销售总监,长期在外跑销售,2017年12月的一天,在外出差的卢某突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状态,声称其从即日起辞职,科技公司相关事宜与自己再无关系。之后,卢某就再没有去公司上班。同日,科技公司也在公司微信群发布了“关于卢某离职的声明”,但没有说明卢某离职的方式及原因。

这看起来似乎是一场“好聚好散”的离职,然而4个月后,卢某却要求科技公司支付其赔偿金、双倍工资、劳动报酬等合计20余万元,最终诉至法院。卢某称,自己之所以辞职是因为公司老板先口头辞退了他,接着他又看到了公司发布的“关于卢某离职的声明”,这才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辞职声明,所以是公司违法解除的劳动关系。

而被告科技公司则认为,公司是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卢某发布的辞职声明后才在公司工作群发布了关于卢某的离职声明,且卢某发布辞职声明后再未到公司上班,属于自动离职。

经过开庭审理,双方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也慢慢化解了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科技公司一次性支付卢某5万元。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了微信、微博等新类型证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辞职声明,应当被认为是书面形式的一种。在无证据证明该发布朋友圈的行为为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法庭将会对此类证据视同其他纸质书面证据的要求予以审查、认定。因此,当事人在社会活动中应提高这方面的法律意识,对可能发生争议的事项,及时、妥善保全好相关电子证据。

 

根据以上事实、证据、法律法规和一些判例,非常清楚本案公司的做法是合法、不违法的,小张是主动辞职,公司只不过是同意了小张的辞职行为,公司根本没有辞退小张的行为,小张的仲裁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

5、适当延展

关于本案,不管是仲裁庭、法院,还是我们普通HR工作者,对其结果是不难判断的。

但是,做为公司管理者,包括所有劳动者,还是有必要从中吸取教训的,并且要学会举一反三,认识到提出辞职的形式多种性,特别是电子形式也是书面形式,提出之前要认真思考,后面反悔可能就没有机会了,在此,提醒以下两点:

1)形式。电子形式也有很多,比如:朋友圈、微信、QQ、短信、视频、邮箱等,随着电子时代的发展,今后还可能出现更多形式的电子形式。

2)证据。如果确系不是自己发出的信息,比如家人、别人、有人恶作剧等,一定要提供直接的证据,如果只是凭自己口头这么一说,肯定是得不到采纳的。

3)补救。如果发出的信息,是自己表达错了意思,或者表达不够准确,那就要及时第一时间再发信息给予补充、纠正等,既可以解释说明,也可以修改完善,最好要在对方表达出明确意见之前采取这个“补救”措施,这样,从时间上可以说明自己是在“反悔”了,而不是等到不少时间或者别人都明确表态后再“反悔”,这样,按照常理,是不容易让人相信的。

206

69

23

未来3年,请保持能随时离职的能力
哪怕在一家公司待了2年以上,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离职的冲动。很多人心里都有过离职的想法,但还是要劝大家谨慎再谨慎,因为大部分人离职后都是平级跳、薪酬涨幅一般在10%以内居多。现在大多数的人都缺乏能随时离职的...
2024-04-18 15:34
取经之路

22楼 取经之路

感谢分享

2021-10-26 14:47:14 回复 赞(0)
red wan

21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2021-10-21 22:39:44 回复 赞(0)
毅行

20楼 毅行

晚上学习学习,谢谢!

2021-10-21 21:16:28 回复 赞(0)
Gallian

19楼 Gallian

员工无论以何种方式提出离职,HR都应该将其第一时间转化为纸质申请,而不是坐等员工办离职交接。如果HR将员工的微信离职申请,转化为纸质申请,还会有后边的仲裁?

2021-10-21 18:03:54 回复 赞(1)
jally558

18楼 jally558

学习了

2021-10-21 17:13:40 回复 赞(0)
hmltb

17楼 hmltb

打卡

2021-10-21 16:01:06 回复 赞(0)
zupo100

16楼 zupo100

微信消息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小张的行为并不占理

2021-10-21 16:00:35 回复 赞(0)

大卡

@zupo100: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32:33回复
Elamomo

14楼 Elamomo

有意思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如何算通知到员工,我认为现行的要求相比微信告知有点严苛了。

2021-10-21 13:02:09 回复 赞(0)

大卡

@Elamomo: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39:50回复
Remembereveryday

13楼 Remembereveryday

这个小张不懂强扭的瓜不甜这个道理~

2021-10-21 12:52:43 回复 赞(0)

大卡

@Remembereveryday: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40:01回复
罗曼蒂克111

12楼 罗曼蒂克111

老师提供的两个案例更有讨论的空间

2021-10-21 12:40:17 回复 赞(0)
aimeemei

11楼 aimeemei

小张可能被他的下家放鸽子了

2021-10-21 12:27:52 回复 赞(1)
小小的QQ糖

10楼 小小的QQ糖

一直觉得微信目前的情况下做证据还是有问题的,之前遇到过有人把头像换成他人的头像 ,微信名改成他人的名字后和别人去沟通。这样的话,截图出来作为证据就失去了真实性。其实还是需要本人签名确认来堵这个风险漏洞。

2021-10-21 12:19:30 回复 赞(1)

大卡

@小小的QQ糖: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40:23回复
sfie

9楼 sfie

小张这是强词夺理,也是我们弱势群体的悲哀...

2021-10-21 12:12:09 回复 赞(0)

大卡

@sfie: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40:50回复
妍涵

8楼 妍涵

李超生病后两个月未与公司沟通,这个有点不可思议。请病假啊这个李超有点傻。

2021-10-21 12:06:32 回复 赞(0)
测试账号123

7楼 测试账号123

真相只有一个

2021-10-21 11:58:04 回复 赞(0)
春田花花

6楼 春田花花

发朋友圈离职,哈哈哈,一定要截图啊,万一没截图就没证据了

2021-10-21 11:51:07 回复 赞(0)

大卡

@春田花花: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42:04回复
静花

5楼 静花

我支持小张的做法,只要一天没有离开公司,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争取留下来,虽然法律不允许,但都可以谈的嘛。

2021-10-21 11:44:07 回复 赞(0)
CherryGuo

4楼 CherryGuo

保留记录资料,梳理好企业风险,按照正常流程走就可以。

2021-10-21 11:40:35 回复 赞(0)

大卡

@CherryGuo: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43:13回复
传说中的沙发帝

3楼 传说中的沙发帝

当法官不容易,什么样的事情都会遇到。

2021-10-21 11:33:50 回复 赞(0)

大卡

@传说中的沙发帝: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2021-10-21 17:44:05回复

12下一页

下载APP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300万+人已下载
下载APP
免费学习更多干货文章
关于作者

获得 打卡牛人 专栏作家  三茅认证称号

HRD,一级人力师,20多年专注人资、深耕实操,自称“农民HR”,出版2本畅销书,专业文章几千篇,对人资、企业管理和职业..
最新内容
7年有几天年假
13分钟前    薪酬福利
多少年有20天年假
14分钟前    薪酬福利
年假是哪几天
14分钟前    薪酬福利
工作满10年年假几天
14分钟前    薪酬福利
年假应该有几天
14分钟前    薪酬福利
十年多少天年假
14分钟前    薪酬福利
多少年有10天年假
15分钟前    薪酬福利
8天年假怎么来的
15分钟前    薪酬福利
10年以上年假几天
15分钟前    薪酬福利
当今的管理者如何运用一般管理理论
16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16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增强管理能力
16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经营管理能力
16分钟前    通用技能
管理者如何去提高管理能力
16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17分钟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向上管理能力
1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去树立管理者的感召能力
1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去培养自己的管理能力
1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评价领导的管理能力
1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17分钟前    通用技能
管理能力如何描述
18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去提升自身管理能力
18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18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18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去评价管理能力
19分钟前    通用技能
管理能力如何去提高
19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管理比你能力更强的人呢
20分钟前    通用技能
管理应需要具备什么能力
20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去提高管理团队能力
21分钟前    通用技能
行政管理能力是指什么的
21分钟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管理培训?
21分钟前    通用技能
啥是情绪管理能力
22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团队的管理能力水平
22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22分钟前    通用技能
管理干部应该具备什么能力?
24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队伍管理能力
24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
24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评价同事的工作能力
25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5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自身管理的水平
26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护理管理能力
26分钟前    通用技能
餐饮管理能力如何提升
2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自己的领导力和管理的能力
2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护理管理能力
29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管理层管理能力水平
30分钟前    通用技能
面试时,如何体现管理能力
31分钟前    通用技能
啥是时间管理能力
31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管理者管理的能力
32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35分钟前    通用技能
一个好的管理者会具备什么能力
35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点评自己的管理能力
36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管理者的决策能力
37分钟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能力薪酬体系
3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咋样提升后勤管理能力
37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锻炼管理能力
37分钟前    通用技能
怎样提高时间管理的能力
38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环保管理的能力
38分钟前    通用技能
企业管理人员如何提升管理能力
39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人员的管理能力
39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40分钟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形式逻辑
41分钟前    通用技能
逻辑思维是什么
41分钟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底层逻辑 什么是顶层思维
41分钟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高时间管理能力水平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如何认识逻辑思维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逻辑思维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逻辑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什么是逻辑思维能力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逻辑思维能力如何训练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商业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底层逻辑讲的是什么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抽象思维与具体思维的区别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创业的底层思维是什么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底层逻辑包括哪几部分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如何提升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管理能力怎样体现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论证逻辑是什么
2小时前    通用技能
三茅日报丨人力资源相关最新简讯(2024年4月19日)
2小时前    热点资讯
职工福利标准提高了!陕西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新规出台
2小时前    政策速递
青岛聚才新政:重点支持16条产业链,最高补贴三成年薪
2小时前    政策速递
谷歌对人工智能团队进行结构调整以加快进展,欲集中力量“狂卷AI”
3小时前    热点资讯
公司未明确告知考勤制度却以迟到为由辞退员工,法院:属违法解约
3小时前    热点资讯
于东来:胖东来员工最低到手月收入近8000元
3小时前    热点资讯
最新!广州发布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3小时前    行业资讯
英国3月CPI回落至3.2% 劳动力市场降温
3小时前    热点资讯
【人社日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病假,工资怎么发?
4小时前    热点资讯
商业思维的底层逻辑
4小时前    通用技能
电商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4小时前    通用技能
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是什么
4小时前    通用技能
举例说明什么是辩证逻辑
4小时前    通用技能
什么叫底层逻辑
4小时前    通用技能
游族网络任命两名80后高管 持续深化“全球化卡牌+”战略
4小时前    热点资讯
劳动争议案件中,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能否抵扣单位应支付的工伤保险金?
4小时前    其他资讯
视频号白牌,收割县城贵妇
4小时前    热点资讯
HR,已经不愿意做HRBP了
5小时前    职场心得
全球最大货代企业德迅内部大调整,行业寒冬还未远去
5小时前    热点资讯
现公司里遇到前同事?这三类话题千万不能讲!
5小时前    热点资讯
因薪资谈判破裂,三星员工集体行动!
6小时前    热点资讯
如何判断一家公司值不值得待下去?
19小时前    职场心得
解读《关于增设网络空间安全职称评审专业的通告》
20小时前    北京市
今日打卡案例 4655 已人打卡
【干货分享】HR自由主题知识分享

完成打卡即可领取精品资料及积分奖励!

月度优秀创作者
上榜得茅豆

每月经综合计算排名可上榜
上榜用户将获得200~800不等的茅豆奖励

创作者协会
直播推荐 更多 >

三茅限定营业中

问答班主任、大卡  

已结束 可回放 9412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