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定假与正常休息天的月度计薪是这样的
本文思维:
抛弃制度的困惑,以情理和习惯来计算,给大家一个公平。
本文内容:
在说如何计算月出勤天数与加班工资之前,我们先理一下,困惑的原因,再来说相对好用而公平的劳动者习惯。
1、先看劳动法规给我们造成的认识。——易于困惑。
其实对于有休假期间的月度的计薪,在现实中与人们的习惯性心理来说,其实也没有难以理清。
之所以现在让有的人感觉难以理解,或者会让有的劳动者感觉吃亏。其实都是缘于劳动法规中的20.83天与21.75天这个计薪天数,与计算日薪的天数概念。
(1)关于21.75天。用于计算日薪与时薪。——为加班工资的单价服务。
其来源是基于:
《劳动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的相关内容。
在其中我们知道21.75天,指的是除了周末双休以外的含薪平均月计薪天数。因此,计算日薪,往往都被要求以月度工资除以这个21.75天。而这个日薪的作用,同时也是用来计算时薪的基础。这其实就是为加班计薪服务的。
而事实上,我们上一个月的班,并不是只出勤这个21.75天。所以,不要迷惑于这个21.75天。他并不指导我们的加班天数。
因此,这个21.75天的作用,就是用来算日薪与时薪服务的。
(2)关于20.83天。是计算出来的制度工作时间。——为折算休假满月服务。
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一条“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将法定假和又休等时间进行刨除后。按剩余天数除以12,得到一个月平均工作天数应该只有20.83天的概念。
但20.83天,其实并不用来计算你的加班。不要以为你一个月工作超出了20.83天就是加班了。
NO,显然不是。不然,哪个月30天,恰恰只有8个周末,你上班22天。不还得给你算加班工资了?
因此,这个20.83天的月工作日数标准,其实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实际作用。往往被用来反推推算假期中的折算天数。20.83天同样并不指导我们的加班天数。
如医疗期和病假期,如果累计休息了20.83天,有的地方就认为其休息了1个月。这显然有所缩短劳动者的某些休息天数。
2、在正常的月薪计算中,到底该如何计算出勤天数与薪酬标准,才更适宜呢?
其实说到这个,我们就要看看人们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了。
在该规定中说到过生育津贴这个待遇。按规定为,“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计算生育津贴。
这个计算方法,在绝对多数的地区,都是按照通常我们习惯中说的一个月30天来进行按折算日津贴(当然有少数地区按30.4天计算)。其实日津贴就是生育假期中的日薪。
而这恰恰也是我们群众最容易理解的计算方式。
我们上一个月班,无论是休息还是工作。都是30天。而其中的休息是为工作劳动服务的。所以其实休息天也可以看作是上班天。
这就如在工伤的概念中,上下班途中或者上班前为工作做准备动作,在上班期间的非工作需求动作等,都是因为工作的需求而服务。所以其受伤会判其为工伤。
那么休息天,为劳动后的休息,为下一波工作而作的体力准备,为什么不能算是工作天呢?
只是,不明确休息天为工作时间,恰恰就是为了减少工伤的时间涵盖面。
所以,才有了上述的20.83天,21.75天的加班与计薪的困惑。
这种困惑,其实并没有什么作用。也并不太符合情理。我们只需要知道,这两个数只是制度上用来计算时间或者日薪的就够了。
一是如何折算出好理解的日薪。按整月计算。
因为:要让加班薪酬相对公平,还是要按实际的来折算最好,双方都能理解。
如:
(1)直接按全月。一个月工资3000元。这个月30天。那么,人们习惯上就是100元/天。只要不是我个人原因导致的未上班。那么,我都应该是满勤(当然如果事先已经确定是按实际上班天数计算薪酬的除外)。这就是群众的习惯性理解。而这也恰恰与因疫情等导致的未出勤应该算满月薪,是一个道理。
(2)刨除休息天。一个月工资3000元,直接只算除休息天外的时间进行折算。是22天或者20天,都直接相除就好。这也属于好理解的范畴。毕竟上了班就是上了班。休息却是没有干活。
二是如何计算加班基薪。按实际折算。
如果我们真的按照21.75天,或者20.83天去算。其实对于企业或者个人有时真的有所不公平。
明明需要上班22天才能满勤值回月薪。为什么要在计算该月的加班时就要多算呢?
如果以这样的概念去折扣事假等同样是这个道理。本不用扣这么多的,却要扣这么多?
所以,通俗的众人理解,其实真的是两不吃亏。
3、加班到底是在外还是在内?或者说是1.5薪,双薪,或者3薪,或者4薪?
出现这样的困惑,其实同样缘于上述的制度计薪方式。即:休息天无薪,法定假有薪。
而在如《劳动法》等相关法规有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本意全是在标准的工作情况下来进行计算给付:
即:
延时加班:
一天的工资本意是指8小时的工资。其他时间是没有的。所以你延时加班,那么就给你那个8小时平均工资的1.5倍的加班工资。
休息天加班:
与上述延时加班是一个道理。当天本没有工资,所以上班一天,因为占用了你的休息时间,给你双倍平时的工资。
法定假加班:?〈〉?
这就是理解困惑的地方。
法定假本就是计薪天。那么你说法定工作一天当三天。那么,付两倍,加本身在内的就是三倍了。对吧?1+2*1=3不是吗?
但那天我不上班,也有1啊!所以如果上班了,你不应该再按规定给我个3*1吗?所以1+3*1=4.
没毛病。
所以,这样的理解都可以说是正常。但争议巨大。
事实本身:制度理解是你法定假休息那天本实际没有上班。所以如果你上班了,给你平时的3倍工资。也就是在法定假本有工资的情况下,另加2倍。
相对于双休天本没有工资给你2倍。实际还是只有2倍,而法定假就是3倍了。
所以法定假加班当天就是三倍(在内)就好。
这样,无论假期是否跨月,都以实际月内进行计算就好。需要砍断在两个月计算的,就分两月计算好了。别给自己找麻烦。
薪酬,讲理,公平就好。
26楼 尼弥西斯65671
感谢分享
25楼 阿耳刻悠妮79281
20.83天同样并不指导我们的加班天数。
25楼 樱桃小丸子09832
群众最容易理解的计算方式。
24楼 遇春37158
按照通常我们习惯中说的一个月30天来进行按折算日津贴
23楼 海尔兄弟56646
休息天,为劳动后的休息,为下一波工作而作的体力准备,为什么不能算是工作天呢?
22楼 盖聂39099
20.83-21.75-30-30.4
21楼 Peter21148
学习!学习
19楼 阿童木33044
打卡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19楼 这匹马一定是赛克
!!!!
18楼 Katharine33134
国庆中秋节加班,工资应该这样算!---按照国家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9月19-20日属于休息日,这两天加班而没有补休,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9月21日中秋节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大卡
@Katharine33134: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7楼 pepsisolo
打卡
15楼 高达85725
感谢有你!
13楼 柒小姐
看了几个老师,都说国庆是额外两倍。企业肯定愿意发少一点啦。
13楼 杀阡陌71797
其实对于有休假期间的月度的计薪,在现实中与人们的习惯性心理来说,其实也没有难以理清。
大卡
@杀阡陌71797:您的评论写得非常好,希望您多多发表自己的观点,如果喜欢老师的教学文章的话,可以给老师点点关注,打个豆子,奖励一下老师哦~~
12楼 杨可蓝611
在实际工作中,问题很多...
11楼 小小小包纸
老师,如果是国庆值班,也就是到公司转一圈,这个算不算加班?
9楼 小贝贝哟
一直困惑国家为什么不给一个明确的核算标准?
杀阡陌71797
@小贝贝哟:标准是给了的!只是这个标准很多人有时并不占优,或者说有点不公平。或者说,要公平,就有点长期性的复杂!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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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冉小桂一定要瘦瘦
政府出台最低工资后,除了月薪,同时会公布时薪,主要是为制造业企业计算工资用的。计算方式都时薪8+1.5时薪加班时长,这样方便些。如果时固定月薪制,按老师的说的没问题,看公司制度怎么订的,有些月份吃亏,有些月份不吃亏。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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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大卡
阿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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