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公司一员工前几天申请离职,并且要求即辞即走,考虑到这个是技术岗位,且短时间内没人能顶替,所以公司不同意他当天就走,要求他按照正常流程一个月后再离职,如果急辞要扣一个月的工资。
但员工态度强硬,执意要走,表示不管公司批不批急辞,第二天都不会来上班,并且还说如果公司扣他工资就到劳动局去投诉。
现在,这个员工已经几天没来上班了,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能不能直接就扣工资呢?这种情况他去劳动局投诉会有用吗?
程阳老师的解答:
《劳动法》第31条规定以及第37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咱们HR在实践中,不乏遇到员工急辞工的现象,《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仅规定了劳动者的通知义务,并未说明未履行的法律后果,那公司到底能不能以员工违反上述条文的规定扣减工资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工资的性质,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为此,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单位的,单位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那这是不是说明,公司只能放任他不完成交接,直接走人,无计可施吗?
当然不是了,工资不扣,不代表公司只能吃这个哑巴亏。
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公司就可以依法要求劳动者赔偿公司损失:
条件一、劳动者离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
条件二、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
这里,单位的举证责任比较重,首先需要举证证明造成了实际损失,如果能证明这名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导致项目无法进行或者停产停业,且有具体的损失,公司是完全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的。
关于当月离职,再未上岗的这个情况,有几个点需要注意一下:
1、由于这种情况,会导致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公司退工有延迟,代表公司在继续为他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如果他的工资不足以支付个人住房公积金以及社保部分的,咱们是有权要求员工支付的。
2、如果还有未休年休假的,在离职的时候要注意,未休年休假是要换算成二倍工资结算的;
3、如果公司认为有必要,且公司规章制度、***和公示程序没有问题,可以在劳动合同存续期内(即提出离职之日起30日内)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这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小总结】: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没有做到合理交接工作的情况下:
首先,公司不能用不发他工资的方式去弥补损失,工资是一定要发的;
其次,由于他未完成工作交接,造成的损失,公司需要留存证据,另行起诉。
原因是:离职交接工作是员工的义务,但并不是用公司扣发工资的理由。
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公司应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员工离职时应该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并在规章制度中对离职流程进行具体、详细的规定,同时,要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劳动者拒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从而主动规避这种情况带来的风险。
【本期解答由程阳律师提供,程老师多年致力于人力资源管理与法律合规的融合,擅长用法律视角看人力资源管理,让法律合规融入企业发展,更多精彩内容可以关注程阳老师的主页。
如果你在工作中也存在需要老师解答的问题,在文章下方留下问题,就有机会获得专业老师的详细解答。】
9楼 顺风路扛把子
这个问诊说了跟没说一样。正确的做法是:好滚不送,不上班就开除,工资就是扣发(不是不发,是暂停发放),因为没有完成工作交接,没有完成工作交接就没法完成离职手续,没完成离职手续就没法结算,所以......................。如果好好说嘛,那就另外情形了。
朴实无华慕容云海
@顺风路扛把子:你这也跟没说一样啊,人家本来就走了,还用你开除啊?不给开工资那您等着人家员工劳动仲裁好了,赌一把你可以的!
8楼 lushanfeng
首先扣工资肯定是不对的。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让员工待***人才能走,这30天他的心已经不在这了。不如需要他交接的地方也希望他配合。你怎么对待员工的员工也会怎么对待你!交接完了另外再给些费用/欢送,这样不就皆大欢喜!
7楼 Gasoline
那急辞,公司扣百分之几的工资,这种做法可以吗
6楼 热心市民赵先生
坦白说,证明员工未提前30天向公司提供书面申请这个还比较好举证,找该员工相关负责领导作为证人还好处理,但如何证明这个员工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真的很难举证;特别是对于制造单位的一线员工来说;加之维权成本,我相信很多公司都会吃哑巴亏;
5楼 HelloKitty13209
这种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很难有证据吧?有实例参考吗?比如项目停工了一天,这一天怎么通过证据来表现?
4楼 开心快乐1968
一位员工离职要造成公司停业,这个人不是员工是老板。这位员工离职真造成这个公司停业、项目不能推进,这个公司就是没有管理,管理体制很差劲,公司倒闭也是正常事。就这事论,就是让企业吃哑巴亏。
三茅会员编辑部
@开心快乐1968:非常感谢您的留言,意见已收到。关于您的说法,文中都有说明,如果员工离职真的造成公司停业、项目不能推进,且不说公司是否真的管理差劲,如果这个员工满足:一、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二、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的损失(公司停业、项目不能推进),这时就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
3楼 maoniu413
说了一大堆道理,还是没看懂
三茅会员编辑部
@maoniu413:是哪里没看懂呢?这些不是大道理,是法律规定呢。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没有做到合理交接工作的情况下:首先,公司不能用不发他工资的方式去弥补损失,工资是一定要发的;其次,由于他未完成工作交接,造成的损失,公司需要留存证据,另行起诉。原因是:离职交接工作是员工的义务,但并不是用公司扣发工资的理由,如果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建议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办理离职工作移交程序,从而规避这种情况带来的风险。
2楼 叁毛毛毛
假设1、基层员工未提前三十天申请离职导致她的工作要分摊给在职人员增加企业加工费,管理费等情况呢?2、如果基层员工说家里急事提了离职,然后以请假半个月以上呢?
三茅会员编辑部
@叁毛毛毛:假设1就是文中说的情况呀,员工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没有做到合理交接工作的情况下:首先,公司不能用不发他工资的方式去弥补损失,工资是一定要发的;其次,由于他未完成工作交接,造成的损失,公司需要留存证据,另行起诉。原因是:离职交接工作是员工的义务,但并不是用公司扣发工资的理由,如果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建议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规定办理离职工作移交程序,从而规避这种情况带来的风险。至于第二个假设,可以形容的再具体一点,目前没太理解是什么情况。
1楼 叁毛毛毛
还是没看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