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本案的情况可以如下来处理:
1、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什么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后,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根据 《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
2)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关键在于 “客观情况的发生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没有达到 “无法履行”的程度,则应继续履行而不能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企业内部承包、企业分立或被兼并等情况虽然属于 “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变化。
3)当出现“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时,用人单位并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公司情况和做法
从案情可知“A公司由于组织调整,战略企划部被撤销”,按照以上规定和说明,这确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但是,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A公司不能直接通知林经理解除劳动合同,而应与林经理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比如:调整林经理到其他部门或岗位工作等。只有当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时,才可以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林经理看法
林经理认为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在公司没有与他就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进行协商下,林经理的看法是合理的。
但是,后来,公司与林经理“沟通无果”即可以认为是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公司就可以解除林经理的劳动合同了。
林经理认为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看法,也是于法有据的,公司理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将承担违法的相应后果。
由于林经理在A公司工作了4年,其经济补偿金应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4倍,也就是我们通常讲的4个月工资。
5、一不两要
对于这类劳动纠纷,HR在处理起来,要紧紧抓住“一不两要”的原则来处理:
1)一不
就是指“不能”只看法律条文,比如本案如果只看劳动合同法40条相关规定,我们是难以准确判断的,即“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到底具体是指什么内容或事情,我们通常是不得而知的,于是乎就需要求助于其他渠道。
2)两要
一“要”查找对法律条文的相关说明,就能够知道“客观情况”指的到底是啥,而且还会有相应的说明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我们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
二“要”查看某些劳动合同案件的裁定或判决,可以上网查,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庭去查或咨询,毕竟他们是这方面案件的处理者,既有话语权,也有说服力,更是实际案例的裁判者。
6、协商处理更和谐
法律规定、说明、案例等搞清楚后,不管对员工还是对公司领导,HR都可以有理有据的进行解释说明或引导,可以有充足的信心来当好这个中间人和协调者。
现实中,许多劳动纠纷,最终的处理结果,并不会百分百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在双方相互让步妥协或达成其他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处理的。
比如:本案按照法律规定,理应补偿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HR可以从中协商林经理,为了快速拿到补偿金,可否三个月,在公司领导面前,HR也可以说为了和谐员工关系,让其他员工看到公司的人性化管理,不与员工仲裁或诉讼,维护双方的声誉,让员工早点拿到补偿,同时节约一点费用,可否接受三个月,等等,类似的和世佬做法,HR可以有许多。
HR自己努力引导,还可以让员工直接上级、工会等出面,说的人多了,效果就会点滴生效,如果承诺帮其推荐工作,在离职协议上美言几句,促成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28楼 hr郭
1),“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李老师,这段描述中在《劳动部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规定中,只有“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没有“部门撤并”等内容,能否引述一下来源?谢谢您
27楼 Gallian
尽可能协商一致解除,双方达成共识
26楼 千夏999
首先,应该清楚组织架构调整的目的是什么?是战略定位/目标调整?还是为了精简机构?搞清楚目的,才能知道如果应对在调整过程中的人员变动和岗位安排问题;其次,对于不再雇佣或不适用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要尊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协商,提前通知/告知,合法理赔;最后,地域的适用性,在涉及到员工劳动关系的问题上,国家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从严遵守,方能避免后患,因此,出现类似问题,可提前咨询相关部门的解决方案。
大卡
@千夏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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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Barbara02610
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整体布局安排需要,可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员工工作岗位、部分配置等进行调整或增减,这是公司固有的自治权利。而公司撤销员工原工作岗位则必然会导致员工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发生变化。但员工的原工作岗位不复存在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必然发生重大变化。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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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楼 qianshengyinchang
学习了
23楼 夏天的风。
感谢老师分享,学习了
22楼 零殊
老师的分享既有可供学习的法律知识,又兼顾实操技巧,感谢分享。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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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 春春0207
HR处理劳动争议处理技巧:
1、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咨询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2、了解员工档案,员工个人情况及家庭情况等(可以向部门负责人及与关系好的员工了解)
3、HR拿出解决方案(包括测算出经济补偿金)
4、与领导沟通处理方案,了解领导的想法,得到他的支持
5、与员工沟通,协商处理离职事宜
6、事后有必要可与员工吃个饭,或者帮忙介绍工作等,让员工离开没有怨恨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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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英雄
学习了,谢谢。
19楼 我感觉我美美哒
一、 准备工作。1.查看相关法律条款。2.林总档案查询及林总为人特点了解; 二、向老板汇报。1.汇报自己的解决思路。2.打探老板真实想法;三、 跟林总谈判。1.至少平级人力岗以朋友的身份作为谈判的切入点,先软后硬,软硬兼施。2.告知林总对外说明林总为主动辞职;四、善后工作。1.人力出头可邀请林总与领导一起吃个饭,增加谈判满意度。2.林总背后资源,同行业打交道指不定谁还会用到谁。
大卡
@我感觉我美美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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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不迁不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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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问答班主任
秉骏哥李志勇老师——
本篇文章来自秉骏哥李志勇老师的分享。秉骏哥是三茅资历最久的老师之一,今年已是老师在三茅分享的第9个年头,发布文章近2000篇,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17楼 大卡
秉骏哥李志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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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erggr
感谢分享
15楼 华丽1
打卡
14楼 找HR师傅
打卡
13楼 Anly201314
现实中,许多劳动纠纷,最终的处理结果,并不会百分百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在双方相互让步妥协或达成其他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处理的。能不闹僵上法庭就可以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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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亦忆
事实证明了解法律条款是很重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要学会去案例分析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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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Jolandazhang
当不能完全履行原劳务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能是直接通知,而应该是与当事人共同协商变更劳务合同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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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杨可蓝611
HR既不能只单面站边,职责应该是从中去促成双方和平解决
大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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