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情况确实不少,但经媒体报道后,紧接着多少还有一些改善或弥补,但今后面对这类事件,是否有收敛或者是否变得更有艺术、更有高超来应对就不得而知。所以,对这类事件,除了痛恨、婉惜之外,我想说: 1、流氓公司总会有 今天是饿了么欺负员工,前面有京东奇葩广告,还有四川某企业要求员工签奋斗者协议,也有阿里被主管部门多次约谈,等等。 不管是经营,还是业务、广告,还是管理员工等各方面,国家、行业或地方等都有许多法律法规,如果在股市里走过的人都知道,证监会经常就会对一些有违法违规的上市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等。要说这些违法违规公司、法人不清楚相关规定,那是百分百骗人的,然而为什么总是要做出这样那样违法违规的事情呢。 说到底,就是一个字“利”,如果利益够大,一切规定在他们眼中都是可以越过的。有这样思想或行为的企业管理者真不在少数,是值得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认真对待的。 2、九个手指头与一个手指头的关系 在辩证理解或认识社会正反面现象时,前辈们就曾经准确提出,推动或促进社会向正面或光辉灿烂方面发展的积极方面,正常情况下在整体社会上占据着90%,但是,仍然存在着违反人类或大多数人期望发展的现象,这些负面的东西大约有10%左右的比重。 一方面,我们要积极宣传正能量,维护或稳步提升90%这个比重,这个比重如果更高,那么,社会发展越快,人们物质或精神生活越高。另一方面,我们要想法限制那10%的抬头或比例扩大,也不能因为存在着这10%的东西,就怀疑甚至推翻90%方面的贡献和主流。 但是,好事难出门,坏事传千里,人们也有“一丑盖百好”“一旦是贼就永远是贼”的世俗观念,所以,在社会、国家、企业、个人的发展中,仍然要重视这10%负能量的东西,它正如弹簧一样,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你对它视而不见,它也对你视而不见。 3、守法,是因为压力还是? 看看饿了么前后两次的做法,即2千元与60万元的天壤之别;也可以回忆一下京东前后两次道歉,区别是不是也是大大的。 不想说这些属于那10%范围内的行为多么无耻,更不想说在社会各界压力下做出第二次相对合法的行为的“守法之举”,只想说: 你们良心被狗吃了?如果媒体不报道难道就那么过了?你们认为弱肉强食才得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 4、还人道,鬼道都不如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特别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倒下,全家人的生活甚至信念都没有了着落,即使是乡里相邻,遇到红白喜事,一家人也会伸出几百元不等的心意,如果是家里稍微宽裕或在做不错生意的,八百上千甚至上万元的深情也是不少见的。 然而,面对曾经为自己收入、利润做出贡献的员工,离世后,不但说“与自己无关”,只提供人道二千元,偌大的公司,这样的行为,简直是在打逝者家属的脸,心狠到什么程度的人,才会有如此的举动。 还说这是人道主义,简直在丢主义的脸,我认为,连鬼道都不如,即使是鬼,也没这么狠心。人都死了,家属的心也已经伤透了,在实在挺不过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才做出的60万元抚恤金,实在是不值得我们细看,因为仍然是抚恤,而不是“工伤”这个层面应尽的责任。 稍微了解劳动法的都知道,员工在为你事实上劳动和工作着,受你制度约束,你发员工工资,已经是劳动关系了,不管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双方都是受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的。已经这样不要脸了,后来又恬不知耻的想把脸要回去,朋友,您会答应吗? 5、一个手指头(one finger)频道,真该有? 在电视、网上或其他媒体上,偶尔也能曝光属于10%方面的内容,有环保的、有产品质量的、有侵害员工权利的、有盗抢打砸杀的,有黄赌毒的,等等。 虽然这些报道时而会有,但报道这些事件的单位或部门,其主要职责绝不是这里,这些事件的报道,占据他们所报道全部事件的比例又有多少呢?你敢说有10%吗?想想新闻审核审批,就知道,即使报道这些,也是在广度、深度以及语言文字等方面有人在考究和分寸把握的。 即便是网络速度快,只要是事实,不去捏造或夸大,就可以传播,但在“不信什么”“不传什么”的宏观要求下,谁又敢那么胆大或直抒胸意、真情真事表达呢? 如果有那么一个只报道这10%内容的渠道,让那10%尽量全部的出现在人们面前,形成全民的监督压力,让10%不断缩小,社会的进步是不是会更快更高更强呢? 法制,不是各方自觉行为,如果能自觉,还需要法制?唯有以“现场”来办公,类似本案的欺弱之事才会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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