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笔记:话说不辞而别的员工,真的有不少,尤其是普通工人中,非常常见,基本上就是不爽吧!看文中内容,需要交接的,还对公司造成了一定影响,那么说明至少有一定的层级了,这事放谁身上都会生气,但是扣除工资肯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能是扣除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吧!不过个人觉得,无论是因为何种原因,不交接都不应该的。毕竟工作方面的内容都是属于公司的,不交接于工完全不合法,于私也不合理。记得曾经有家公司,大老板、二老板及管理层都是沾亲带故的,表面上和气生财,实际还是有一些明显的界限,一个初中毕业的能当财务经理,甚至单据的签字要在老板之后,而且发现错误,立马打回,老板签字都白签,当着老板面敢大吵大闹,可见一斑,这样的公司说实在的就是混日子,但得想做出点什么业绩都不容易,各方面的掣肘很容易造成员工的不舒服。这种平时的小矛盾积累起来,最后爆发也是必然的!但是能协商最好还是协商,这种明显是两败俱伤的事,没必要搞得那么僵,从公司角度来说,这个人不管怎么样,不交接肯定是思想有问题,不要也罢;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无非就是不爽,跳槽就ok了,手里掌握的东西也不一定能起到多大作用,不想裸辞直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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