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业务线条和职能线条的矛盾,恐怕还远不止于此。业务线条嫌弃人力资源部的,无非就是要么人招的太少了,要么人招的太慢了,要么招来的人质量不行了,要么招来的人流失率太高了。
人力资源部往往会问,如果我招的人啥都行,那还要你们业务线条干啥。业务线条也会反问,那如果啥活都我们干了,还要你们人力资源部干什么?
到底怎么做,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统一业务线条和人力资源部的步调。
责权利的统一
想要明确履职的边界,就要做到责权利的统一,也就是明确每个部门的职责,这种职责不仅仅是岗位说明书上的,还要体现在他们的权力和利益上的,也就是说,每个岗位的责权利要统一。
以前一个HR曾经向我抱怨说,企业质量出问题,会同步进行等比例的处罚人力资源部的部长,但到年底的时候,发放质量良好的奖励的时候,却对人力资源部没有一分钱奖励。也就是质量只要差,人力资源部一定会被罚,但质量如果好,那是质量监管部门做得好,跟人力资源部就全没关系了。这就是责权利的不对等、不统一。
做到责权利的统一,需要做到三点。
一是充分明晰交叉责任,尤其是重叠部分、容易引发争端部分的责任。比如在培训部分,业务部门的员工培训应该由谁来负责?我觉得这个不同的企业会给出不同的答案,我们也无需一定要讨论出标准答案。但在大部分企业,人力资源负责培训的计划、督导和反馈以及部分的设计,那我们就要彻底的明确了,哪些是人力资源部需要做到,哪些是业务部门必须进行配合的、提供的和做好的。
二是明确对应责任的权力。还是说培训,如果业务部门没有对等的进行支持与配合,也不给部门员工相应的时间,那人力资源部就有权力要求业务部门进行完全的配合。这种权力可以体现在多方面的,比如绩效,比如人员配置,比如团队薪资总额及预算。
三是利益对等,也就是,所有处罚就对应的同比例奖励,人力资源部可以接受惩罚,但也要在做的好的情况下得到对等的奖励。
双方的双重约束与制约
要想让人力资源部与智能部门配合的很好,还需要双方的双重的约束与制约。
首先是双方的约束,双方权利对等。业务部门可以设置自身的评价标准,参与到招聘中来,只要标准是固定的、可衡量的、基本科学合理的就可以。这样,避免人力资源招来的人与业务部门需求的人不对等。同时,业务部门的培训、考核及晋级,也需要人力资源部的监督与审核,针对不合适的可以进行督导或修正。
其次是双重的约束,一是在日常的沟通上,有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比如业务部门可以按期提招聘需求和计划、提编制计划、提培训计划等等,形成更加量化的需求。二是针对有争议的问题,也要有更高层级的约束与协调,不要任由职能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的矛盾计划,可以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对大家的责任和可能的问题进行统一的处理和答疑,也可以进行更好的沟通与协调。
人力资源部往往在企业中担任着吃力不讨好的角色,很多时候很难做到每个人都满意。那我们要做的就是,先问对方满意的标准和条件是什么,再在可能的情况下提供最接近企业满意的结果。做到这些,就没什么需要担心的了。
11楼 笔杆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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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慧憬股权潘晓红
非常实用
9楼 d9876512341994
分析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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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老师观点,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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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d9876512341994
写的很全面,观点也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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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很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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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很到位
2楼 zhancb123
有目标,然后跟进,奖罚分明就好
1楼 WW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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