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的是情分,拒绝加班是本分
我们是一家制造企业,最近生产任务紧张安排员工加班,并愿意正常支付加班工资,但部分员工依旧拒绝加班。可是如果人手不够,很有可能会影响公司订单的交付。对于这类员工,作为企业该如何处理?在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理清楚加班的恩怨情仇。
笔者认为,加班加的是情分,拒绝加班是本分。为何员工拒绝加班?企业应该首先反思,而不是想着如何处理。如果员工拒绝加班的话,相对来讲,是该公司的企业文化出问题了,或者说企业软文化出现瑕疵了。为何这么说?是企业把员工的激情搞没了。如果员工的激情还在,或者说员工为了加班费还愿意继续奉献,那么就不该有员工拒绝加班。
大家想到今年4月底发布一个关于江苏扬州某企业员工加班费的案例纠纷,此案例是江苏省新闻媒体发布的,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该加班费纠纷的大概内容。4月29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法院发布了2019年劳动争议五起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两名员工因为太任性,拒绝加班,被责令向企业支付赔偿。
王某和李某是扬州某公司的产品检验员。2018年5月,公司要求两人当天加班完成一批产品检验,否则公司就将违约,需要支付高额赔偿。没想到,两人明知情况紧急,依然撂起了挑子。
扬州市邗江法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瞿森斌介绍,两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他们为了逼着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在明知道公司的这批货要有他们检验后方能够出厂。在公司要求加班完成出厂检验任务的情况下,拒绝加班。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法院判决员工赔偿企业损失,是因为员工拒绝加班引起的。如果我们本期的话题也因为员工拒绝加班造成损失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诉讼请求赔偿。但关键是,我刚才在前面的内容提到,为何员工拒绝加班?如果不把这个软文化搞清楚,我相信此类案件会原来越多,法院判决员工赔偿的案例也会越来越多。我们可以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去思考为何员工拒绝加班。
首先要搞清楚加班的概念。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即为加班。
我国现行法律对加班时长是有要求的。《劳动法》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拒绝加班为由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安排加班需与员工协商,只有在员工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而且加班时间有限制。
通过上述几个规定可以知晓,企业安排加班是要和员工协商处理的,而不是强制安排执行。但是,现状呢?我们大部分企业现状是什么呢?都是强制执行,而且强制执行加班的情况下,加班费还不一定给到位,员工在这种现状下,只能选择自保或者选择拒绝加班。
因为现在大部分员工都是90后,甚至是95后员工居多,这些年轻人生活的时代与70、80后都有着不同的生活背景,因此这些年轻员工“敢爱敢恨”,所以他们选择拒绝加班,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这些情形也仅仅是法律规定的情形,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各位HR伙伴们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员工拒绝加班的情形呢?我们还是依据企业的《员工手册》去处理,具体处理思路如下:
如果公司因上述原因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拒绝的,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当然,公司因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补休。
加班后,加班费或补休不能少,但这种情况例外,企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用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员工拒绝加班,仅仅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一个现实缩影,企业文化逼迫员工趋于自保或拒绝加班,这种不健康的管理文化,最终会导致员工关系会趋于紧张,甚至对簿公堂。
我们HR应该努力建立一个和谐的用工环境,如果真的有部分员工破坏企业经营环境的,我们HR也不用做好人,应该承担起HR的责任,做到惩恶扬善,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性的发展环境。但愿,我们HR都做一个“好人”,而不要去做“坏人”,我们HR一定要牢记“加班加的是情分,拒绝加班是本分”,不能处处以强制为措施,以强制为手段,那就失去和谐员工关系的初衷与本质了。
本人仅为个人愚见,如有不同观点,欢迎大家在讨论去批评指正!
27楼 刀锋1554
大家想象一下这种场景:制造业,工厂全员都在全力加班赶货满足订单交付,老板甚至发动办公室人员全力支援产线,这时车间一部分工人拒绝加班,企业和员工沟通了加班的原因及愿意足额支付加班费但还员工还是拒绝,于是老板找到HR出面协调,HR告诉老板:《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
26楼 刀锋1554
前面的那些大牛真的在制造业做过吗?题主明明说的是:制造业,工人,企业愿付加班费,部分员工不加班将会导致订单无法按时交付。翻了这么多大牛的回复,在最后终于发现最接地气的勇哥的文章。
25楼 可爱的曼陀罗18062808
学习
24楼 jbl白开水
这个都是可以沟通的。
23楼 青草气息
不能处处以强制为措施,以强制为手段,那就失去和谐员工关系的初衷与本质了。
22楼 努力人生
加班可以,给调休呀。
21楼 1121233037
员工拒绝加班,仅仅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也是员工关系管理的一个现实缩影
20楼 yuqianqiandj
当然,公司因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应当给予员工相应的补休。
19楼 波波波波波波
有必要时加班我没有意见。
18楼 老邹
如果公司因上述原因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拒绝的,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7楼 去伪存真
好惨。
16楼 KXZ123456
如果员工拒绝加班的话,相对来讲,是该公司的企业文化出问题了,或者说企业软文化出现瑕疵了。
15楼 百科
不加班不加班。
14楼 人生宁静
加班加的是情分,拒绝加班是本分。为何员工拒绝加班?企业应该首先反思,而不是想着如何处理。
13楼 荣村大队东北队
总结很到位,个人服从集体。
12楼 阿拉蕾51260
个人服从集体
11楼 阿拉蕾51260
个人服从集体
边关明月
@阿拉蕾51260:加班工资按标准支付了么?
10楼 艾芙
总结很到位
9楼 luweijia
很专业
8楼 Burytheheart
分析得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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