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班主任 2013-08-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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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知识点:薪资结构,是薪资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薪资政策,成本管控,绩效导向的直接体现。为保证薪资管理最优化,薪资一般分为基本工资(固定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其中,岗位工资与任职者的岗位和职务相关,绩效工资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工龄工资与员工的个人工作年限有关。工资的结构化,应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以绩效为导向,提高员工技能为目的。
案例分析:公司不可以调整工资结构,扣减部分工资作为年终奖发放。在本案例中,王先生的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公司虽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并予以公示,但是并没有通过合理的协商,所以公司的制度,是无效的。一方面,公司擅自改变工资发放标准与方式的做法,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劳动法》第50条已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即工资不能拖至年终一起来核算。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效益不好,员工考核不达标,将失去每月1/3工资(全年4个月的工资),其实质就是变相克扣工资。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就此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因此,公司因为效益不好,不经过和员工的协商同意,有意调整工资结构,甚至变相克扣工资是不合法的。所以,公司可以根据全年效益,另行确定发放年终奖金的发放方式(对象、额度、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