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案情简介
2010年10月,张三进入某公司工作。
2024年6月28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
2024年7月1日,张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3年至2023年工作期间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差额34802元。
问:公司应当支付其多少工资差额报酬?
A:十年
B:两年
C:无需支付
可可coco0604 2026-03-30 14:51 回复 赞(0) 6楼
B
奔跑的kristina 2026-03-30 14:41 回复 赞(0) 5楼
lindazhang0606 2026-03-30 14:38 回复 赞(0) 4楼
B
zhanglei615 2026-03-30 14:33 回复 赞(0) 3楼
双方均已协商一致离职,那就是对在职期间的一切内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所以选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