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项目部员工都是上六休一,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岗位津贴+技能津贴+全勤奖+餐补+周六上班按照基本工资2490元 /21.75*2倍工资=8900,工作日8小时以外和周日加班 安排员工调休,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基本工资2490元的基数 3倍支付给员工,这样的计算方式违背劳动法吗?
现在员工离职了,提交仲裁,要求支付之前在职期间的每周六的加班费,按照8900/21.75*2计算,可以驳回吗?
劳动合同中有写明,加班费计算方式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写明工资具体多少
bob1111 2026-02-06 14:48 回复 赞(0) 9楼
我来说下吧。1.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否可以约定的问题。这点各地实务中不一,平台老师讲解过,像北京,山东等地不支持加班费费基数双方约定,其他地区有的支持基数的约定。这点需要楼主咨询或查询当地的判例。
2.工资架构或结构问题。如果楼主表述准确,个人理解无误,那么员工工资8900中包含了--周六上班按照基本工资2490元 /21.752倍工资,大白话就是包含了周六的加班费--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固定加班费(只包含周六,不包含周日,周日调休了)。这项约定是现行普遍采用且有效的规避加班费的方法。不管前边加班费基数是否可以约定,如果公司可以举证,工资结构中包含了固定加班费的,那么这固定加班费是真实有效的。虽然zhongcai员和faguan会对具体加班费用核算,不足的补发,多给的不退,但可以有效规避加班费
3.有效举证的问题。加班费计算基数是可以在合同文本中约定(如果当地司法实物支持约定)。当然举证时也简单,出示合同文本就好。但是后边的薪酬结构(工资结构问题),一般不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因为合同约定后后续变更太麻烦,多数企业会采用在薪酬制度中约定或额外签订具体的薪酬确认单来约定(方式多种,各有利弊),但是这些都需要公司来举证证明,楼主不妨看下,提到的基本工资,技能津贴等,员工是否有过签署确认,如果没有,那么大概率这类薪酬结构拆分不被支持
Elaine1000 2026-02-06 16:07
Elaine1000 2026-02-06 10:44 回复 赞(0) 6楼
劳动合同中有写明,加班费计算方式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