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案情简介
张三2024年5月工资标准为18310元,当月扣减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后实发工资数额应为16091.29元,公司未支付其该月工资。
公司认可欠付上述工资,但主张因张三存在向公司借款16000元的事实,应在2024年5月工资中予以抵扣。
为此张三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未发的薪资
问:法院会支持张三的诉求吗?
A:会
B:不会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6-02-03 09:00 回复 赞(0) 17楼
大家的选择基本都是A,这是因为工资不同于普通债权,具有特殊性,公司不能未经协商一致直接抵扣,那么,从公司的角度是否有反制措施哪。
是可以的,公司可以直接起诉,同时做诉讼保全,直接查封员工的银行账户,如果账户中没有钱,未来执行时,可以要求执行未结工资,虽然执行法院通常会给员工保留必要的生活费,也没关系,一个月不够,就扣2个月呗,而且拒绝执行的,也可以申请为老赖。
JAMS彪 2026-02-02 14:59 回复 赞(0) 12楼
A会
员工从公司借钱后,公司不能单方面直接从工资中扣除这笔借款,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扣除。
核心原则是:工资是劳动报酬,受法律特殊保护,不得随意克扣;借款是民事借贷关系,两者性质不同,不能自动抵销。 公司若要扣除,必须满足法定或约定的条件。
龙瑾 2026-02-02 14:50 回复 赞(0) 11楼
A,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张三的诉求,判决公司支付其2024年5月的工资。
1.工资支付禁止无故克扣: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代扣工资的情形仅包括代扣个税、个人负担的社保公积金、法院判决的抚养费 / 赡养费及法定其他费用,员工借款不在法定代扣范围内。
2.借款与工资属不同法律关系:工资是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借款是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二者不能单方直接抵销,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3.扣除限制与底线:即使协商一致抵扣,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当月工资 20%,且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抵扣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