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茅HR联盟 下午茶时间,请听题:
基本案情
李某莹与长春某科技公司于2021年1月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外包员工劳动合同》。李某莹自入职后被派驻长春某信息技术公司从事项目开发工作,职位为Java开发。
2023年12月,长春某信息技术公司通知长春某科技公司将于2024年1月15日退回包括李某莹在内的3名外包人员。同日,长春某科技公司将退工信息转告李某莹。2024年1月15日,李某莹离职。
2024年5月,李某莹申请仲裁,请求长春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李某莹遂提起诉讼。
问:法院会支持李某莹的诉求吗?
A:会
B: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