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杭州一女装线下品牌企业,办公室70人左右,工厂150人左右;小美于2024年9月19日入职公司,从事商品岗位一职,于2024年11月5日离职;9月社保不需要公司缴纳,小美上家单位在缴,故公司于2024年10月参保即可,
1.此公司老板不太重视员工社保参保的需求,办公室岗位略好一点,工厂岗位基本不同意交社保,如果员工想交,就得让员工在原工资基础上降500元工资;
2.小美的社保是财务部操作,操作小美24年10月参保时,分医保参保、社保参保,二个操作流程,财务操作完成后,社保系统后台在审核时,不知是什么原因,医保成功,社保(即养老)手续参保不成功,财务部负责参保的员工也没有发现这个现象;于2025年5月,小美考证需要拉参保证明时发现社保异常,
3.小美向公司提出补社保的需求,中间不知是HR小明还是财务参保小伙伴提出,既然10月养老没有交社保,把没有交成功的部分以现金的形式补给员工?这期间小美多次跟进HR小明反馈,但公司HR向总经办汇报后,总经办没有立刻同意,故一直隔置,拖到2025年8月底,才完成这笔费用的支付转账,大概在700-800左右 ;
4.此时小美已向公司所属区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而此时公司HR小明已于25年8月底离职,新人HR薇薇接到劳动仲裁部门电话时,对前面的事情不了解,经仲裁工作人员解释后,接收到有员工关于社保的投诉信息,事后经过部门前台和财务部经理处了解,得知小美的整件信息链,薇薇问财务经理,当时给小美转这笔7-800元钱时,是达成一致才转的么?谁沟通的?原HR小明还是财务部的参保负责人?有没有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文字信息?回复是没有,HR小明没有,财务部负责参保的小伙伴也没有?
5.此时小美的诉求,不单是要求补2024年10月社保没有参保成功的部分,还提出了2024年11月上班5天的参保诉求!薇薇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先过区仲裁工作人员沟通事情的全部经过,也反馈给小美打过这样一笔钱,应该是同意了,怎么还会有投诉这样的动作?经过区仲裁工作人员从中沟通协商,10月的差额既然已通过银行转账给到员工,那11月份的部分,要差仍然以转账的形式补偿给到员工,10月+11月合在一起补偿1500元,也就是说再给小美打个700多元,薇薇再次反馈给总经办,仍旧不同意,老板处直接让找总经办,她自己也太愿意的态度,这样的过程担误了一个星期至10天的样子,中间区仲裁工作人员跟进过薇薇结果,薇薇最后一次说,按1500方向谈,如果公司最后不愿意给,薇薇自己来承担这笔费用,最后薇薇将双方就社保补偿方案一致拟定了一个协议 ,但此整件拖的太久,小美生气,不想通过补偿方案了,坚持要补交社保的方案来解决,薇薇得知信息后,只能同意区仲裁工作人员给公司寄正式仲裁文件函,公司应诉;
6.接收到小美的区仲裁文件公文后,准备应诉资料后(在财务提供应诉资料的时候,薇薇得知小美2024年10月社保的参保操作时间,实际上是2024年11月18日操作,也就是说财务在2024年10月参保时遗忘了小美,是通过次月11月补交小美10月的社保),薇薇去区仲裁提交资料,工作人员协商好时间,让小美和薇薇在规定的时间去区社保局,完成社保10月养老和11月社保的补缴动作;在现场,小美需要向薇薇公司付社保个人部分,薇薇提出算好补缴二个月的总额后再减去小美2024年10月工资在11月发放时扣掉的个人部分金额 ,才是小美要打给薇薇公司的最终金额,但小美觉得有点复杂,提出先付一笔金额后,再看多补打少返还的原则(实际补缴二个月以前的社保,缴费基数是8400元,而平时最低基数则为4800多元,故打的这笔个人部分金额是2000多元,最后发现小美减去之前 10月工资扣掉个人部分,公司应该返还小美200-300元钱)、在社保局完成所有补缴手续后,财务也确认公账上收到小美的这笔2000多元钱,但需要返还多的这2-300元钱时,财务需要找总经理老板同意,而此时老板仍旧是不同意的态度,所以财务无法快速返还这笔钱给小美,而薇薇在社保局现场和小美等了半小时以上后,与财务经理通电话后得知情况,就自己先垫付了这笔钱给小美,
结论:薇薇觉得此整件根本不应该拖这么久,且在处理员工投诉时,也不应该一味地回避且不愿意承担企业应该承担的部分,造成小美每一次诉求都不能得到及时回馈后,采取了更严厉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从而让薇薇的企业处于一个被动地方向,从原先10月的700多元打款如果能第一时间处理,可能不会牵扯11月的社保诉求(毕竟薇薇所在城市的大多数企业每月10-15日前离职的,基本都是不给交当月社保的),后面因为11月社保补偿问题演变成补缴,造成公司支付成本远远大于1500元能解决的掉10月和11月社保关于小美女的诉求,同时第一次支付700多元钱给小美的同时,HR或财务在与小美沟通时,应该拿到达成一致的文字 或微信截图等证据链,而不是什么证明都没有,结合公司顶层不在意员工社保参保及员工投诉的处理方式,薇薇最终选择离开这家企业;
bob1111 2025-12-19 10:36 回复 赞(0) 5楼
好长的文字,中间有的地方表述不清晰,好在明白大意。个人理解。
从公司方讲,人力和财务工作不到位,具体业务管理上有系统漏洞。如在缴纳社保出现差错时,公司内部无审核机制,公司自己没有发现问题,人力没有审核缴费记录,财务没有审核费用支付情况,而后者更严重。表象是社保缴纳出错,核心确是财务管理漏洞,严重的是,财务的漏洞还是低级的,事后外人发现的该漏洞
就人力操作来讲,前边的小明,后边的薇薇在规范操作都有差错。如社保缴纳错误后,第一时间应该考虑如何补交,不是以社保补贴方式补给员工。后边的一系列的操作都在弥补社保补交这个事实
回到公司的介绍,二百多人的企业,设有财务部,总经办,且人力需要向总经办汇报,总经办本该承担业务领导和审核职能,但操作下来没有体现出总经办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