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员工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住院治疗,员工咨询了人事工伤事宜,人事解答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要求”。但是子公司人事迟迟未报工伤认定,理由是员工不配合提供详细资料(包括事故详细经过、事故认定责任书等),而且员工不着急,反而安慰人事说1个月过了也没事,到时候要申请了自己1年内也可以申请。
怎么办合适?有哪些风险?
长春丽 2025-06-17 13:18 回复 赞(2) 12楼
这是事情人事一定是要主导的,可能我的观点会让很多同行感受到HR是后勤服务大妈的感觉,但吃这碗饭,为了避免后期的纠纷和麻烦,前期是要做清晰明白的。具体的步骤如下:
1、第一时间核实员工是否是否购买保险,若已购买,通知员工如果要认定为工伤,医疗费需要自费(长春这边用了医保的不给予报销)。
2、原公司受伤期间陪同其部门负责人一起看望员工,摸清上班路线是否是合理路线,事故详细经过,事故的认定责任情况。
3、带单位的介绍信派人到认定事故的交警局,了解事故详细经过,复印事故认定责任书。
4、综合以上信息,合理的上班路线,事故非员工主责,可以申请工伤备案;
5、如果员工自受伤一个月内还没结束治疗,也可以申请延长工伤认定;
6、人资不仅要不事故的前因后果弄清楚,还要体现人文关怀,因为一旦过了申报期,后期单位自理的时候,这笔花销成为成本,也是人资工作的失误,还可能引起劳动纠纷。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5-06-11 13:56 回复 赞(1) 5楼
员工个人申请,就无法得到保险基金的赔偿了,所有费用要由公司承担,所以不知道这个员工是坏还是蠢。
可以与社保局沟通,先行申请,再补材料是否可行,避免公司申请不上的风险。
给员工发函,明确如果其拒绝提供材料,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求他赔偿,保留相关证据。
如果员工坚持不提供,后期又自行申请,要对其上管理措施,这种人不能留。
Charles46939 2025-06-13 15:03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5-06-13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