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围观快乐的一天:嗯,怎么说呢,其实看你上面的问题,就有一种做应用题不符合实际的感觉,因为我们在这里提问并不是单纯的答题,必定还是想要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的。所以我还是尽量的按你的最开始的问题,贴合现实做一下回答。
Q1、按照你的提问,我理解为,员工出勤17天这个月已经是本年度的最后一个月了,然后员工还有5天年假未休,如果不是本年度最后一个月也不涉及什么年假折现问题。那么实际中如果员工员工还有5天年假没有用,为何不申请年假,而是要请事假?按常理说,请连续5天的事假难度要比正常申请年假的难度要大。从公司角度,如果知道员工有年假还没有休且马上要过期了,为何还要批准员工的事假?要知道,作为一家有年假制度的公司,HR审核员工请假第一要考虑的就是是否应该冲抵年假,如果放任员工即将过期的年假不安排还批准事假,最后导致员工要赔偿,HR是要承担责任的。
回到你的问题,如果员工就是请事假,公司也没考虑年假问题,是否要300%折现,这个也不一定。首先要看,公司的年休假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在相关法规的范围内,公司是可以规定,当年的年假当年休完,过期作废的,如果员工知晓并同意公司的年假规定,那么到期不休的年假可以视作作废。当然,这里的“不休”是指公司安排,员工不休;或者年假需要员工主动申请,但员工不提。还有一种情况是公司有规定当年未修年假可以顺延到次年休完的,这个要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也是需要提前约定,员工同意。如果有这一条,员工也没有300%折现,而只能选择次年补休。
Q2、这是一个无效问题,不需要讨论。
Q3、公司安排员工休年假,员工实际没休,那就说明员工自己放弃了,也有人说,这次公司安排的我不休,以后等自己有需要的时候再提申请行不行?答案可能是不行,因为年假本质上就是由公司安排的一种假,所谓公司安排,就是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在最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的休假,所以一般的年假都是用来1、冲抵事假。2、停工停产时先把年假抵掉。3、法定节假日长假期期间直接安排年假。这些安排都是对公司正常经营影响最小的方式。所以,年假从来就不是员工想什么时候休就什么时候休,而是公司安排。之所以有些公司是由员工个人申请的,也只是公司方让渡了休假安排的权利给员工而已。
那么关于200%的说法是否成立,答案是不成立 ,公司安排年假,个人不休,继续上班,说明个人放弃年假了,怎么可能还让公司多给钱?用常理思考一下,就不合理。另外,再结合我上面说的,假设公司规定春节长假后继续休息5天年假,那么在这个期间公司都没营业,员工自己去哪上班,然后跟公司要200%工资?你觉得这个现实吗?
最后,再说一种情况,如果员工一年5天年假(法律层面上),但在一家没有年假制度的公司上班,超过一年,员工没提,公司也没说,那么一年后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300%进行补偿,也就是15天的工资。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离职清算阶段,不太会出现在工作期间,否则为了这几天年假直接把饭碗就干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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