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3年,试用期约定3个月,试用期按定级工资80%发放,同时约定试用期目标,由于销售人员过程行为评估可以,但结果未完成试用期目标,经评定,给销售人员延长3个月的试用期,咨询延长的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到底是按转正后的全额工资发放还是继续按80%发放?(案例裁判各有不同,想确认一下)
小诸葛Jenny 2025-01-08 09:54 回复 赞(0) 2楼
要看你们具体怎么和员工沟通的了,法律上来讲延长试用期是违法的,实操还是有空间。
如果员工同意延长试用期且工资80%,那就把之前的劳动合同收回来重新签订一分劳动合同,按照新签订的合同履行。如果员工不同意,那私自延长就是违法的,在法律层面员工就是3个月试用期,如果员工同意延长试用期但是延长的时间工资全额发放,那就看公司能否接受了,能接受就重新签并收回原合同,不接受就解除或者转正。
所有的操作都有前提条件,如果劳动合同使用了电子签,那么就不建议延长操作了,因为电子版本员工已经有了,无法像纸质合同一样收回。考虑好风险,再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