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公司以企业经营困难为由不给员工发工资,并提供利润表说是负债,知道大环境不好,但员工也要生活啊,请问能否以企业不给员工不发工资为由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sunshine1989 2024-11-26 13:44 回复 赞(0) 9楼
当然可以,合情合理---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4-11-19 16:15 回复 赞(1) 1楼
员工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补齐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利润是负的企业很多,这是企业自身经营风险,不能转移到员工头上,利润表也仅仅体现公司经营情况的一个方面,要综合看企业情况,比如历史利润、负债情况、现金流等等,像京东、汽车新势力初期都是亏损的,但也不影响发工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