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旷工扣两天的工资,并处以100元的罚款,这个是合法的吗?
bob1111 2024-06-19 19:10 回复 赞(0) 10楼
是否hefa楼主看下前边的回复,及自行百度下会很清楚了。正好看到旷工问题,近期也正好听了几个网科,平台老师在讲课时提到了这样几点,供同仁们思考和指正。在讲到调岗问题及奖惩制度中,老师提到可以在企业规章制度中约定旷工情形,如有 1,虽上下班打考勤但未提供劳动的,属于旷工
2.未按规定打考勤且未有任何出勤证明或公司批准的休假 zhengming的
3.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双方约定或公司的合理要求调整员工岗位或工作地点,但员工未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到上岗的
4.其他未按照公司的要求按时报到上岗的
5.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后未告知公司的 等等。。。
有些有争议,有些很难界定,最后的限制人身自由从看到的案例不支持旷工。望后续同仁们可以指导指正。 大白话,员工出勤了,实际到岗了,应该视为履行了工作前置义务,至于有无实际工作,是属于公司未安排工作还是员工违背工作安排,应属于工作违纪管理,好像和旷工不沾边
老陈聊人资 2024-06-18 14:27 回复 赞(4) 2楼
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对于旷工行为,采取扣两天工资并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措施。针对这一规定,我们需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
首先,关于旷工扣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义务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勤,完成工作任务。旷工行为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用人单位有权对旷工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如扣除相应旷工期间的工资。但是,这种扣除应当以旷工期间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为依据,即仅能扣除旷工当日的工资,而不能无端扩大至扣两天工资。因此,旷工扣两天工资的规定可能超出了合理范围,存在违法风险。
其次,关于罚款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企业作为营利性组织,不具备行政处罚权,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虽曾赋予企业罚款权,但该条例已于2008年废止,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均未赋予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权力。司法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和法院普遍认为企业对员工直接罚款的行为无效。因此,公司规定对旷工行为处以100元罚款,明显违反了现行法律,属于无效条款。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手册中关于旷工扣两天工资并处以100元罚款的规定,既可能超出了合理扣除旷工期间工资的范围,又违反了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的法律规定。因此,该规定在法律层面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