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20032910:考勤管理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复杂。说点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1、对迟到进行经济处罚是不合法的,但是也是现在企业里普遍采用的方式,从情理上也是员工可以接受的方式,所以,针对迟到处罚问题,我认为公司方面是没有必要上纲上线的去追求绝对合法的操作方案的。
2、在具体操作上,如果公司采用迟到扣钱的方式进行处罚,那么不建议主动的去与工资挂钩,就比如你的方案,明明白白的算好一天工作几个小时,然后迟到多久扣N倍的小时工资,这是很糟糕的处理方式。因为你想,如果按你逻辑迟到2.5小时扣一天工资,那么员工问你如果加班2.5小时,你能多给1天工资吗,你会如何回答?
你要明白一个道理,经济处罚是一定会造成情绪抵触的,你在制定规则的时候如果无法形成逻辑闭环,等到实施的时候就会被员工拿来反制公司,把迟到时间与工作时间挂钩就是一种逻辑漏洞,你这么干就等于是在给自己挖坑。
所以,有的时候越是简单粗暴就越是安全可靠,比如你可以规定迟到20分钟以内罚款50元,迟到1小时以内罚款100等等,这样罚款处罚的就是迟到行为,而不是在跟员工算迟到影响了多少工时。
3、管理迟到需要多管齐下,罚款是最直接的一种方式,但是仅仅用罚款并不一定能起到好的效果,因为对迟到的罚款,也可以理解是对迟到的定价,比如迟到20分钟罚款50,也可以理解为员工可以用50块钱买20分钟的迟到。在我处理的类似考勤问题中,就出现过这类情况,比如公司的销售岗位,因为平时都不怎么在公司,所以业务员很多都不重视考勤,而对于业务员来说,只要业绩好,提成都是很丰厚的,所以很多人肆无忌惮的迟到,反正钱你随便扣,人家也不在乎,只要保证提成就足够了。
所以管理考勤,在罚款的同时还需要有其他处罚措施,比如计入绩效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评优考核等等,综合立体全方位的治理才能起效。
4、对迟到考核处罚的一些常见误区:A、把处罚迟到变成游戏,很多公司采用的所谓迟到“乐捐”,就是其中的一种,这种方式遗祸无穷,公司如果拿考勤当儿戏,员工就永远不可能重视了。B、迟到处罚力度要适度,迟到罚款罚多少应该综合考虑你公司的迟到情况和员工的承受能力,比如你规定迟到一次罚款500,可是很多基层员工一天的日工资可能只有200,那么这个罚款力度就可能导致员工直接逆反,别忘了罚款这事并不合法,我们需要让制度存在是为了帮企业解决员工迟到问题,而不是激化矛盾,有的时候药下猛了不但治不好病,反而还会要命的。当然反之也是一样,你规定迟到一次罚款5元,那估计大家都消费得起,而且以后迟到也名正言顺了。C、治理迟到也要分清性质,不能一棒子打死。人无完人,大家都是打工人,每个人都有迟到的时候,很多时候不是主观故意,就是遇到了突发事件,所以制度在保证严谨和严厉的前提下,也需要有人文关怀,这样才能让员工更容易接受新制度,比如可以规定每月有2-3次的短时迟到不计处罚,或者遇到大雨大雪天气公司可以统一消除当日的迟到记录等等。D、制度的制定要为自己(公司)留好缓冲区。你要明白制度是为了公司服务的,而不能成为公司的绞索。举个你自己的例子,你说“月累计旷工3天或年累计旷工5天属严重违法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你觉不觉得这条制度有什么问题?你要知道月旷工3天或年旷工5天,并不是什么很难达成的事,无论是故意还是不故意。而影响一个人最终被辞退的决定因素往往不是这个人一年旷工了几天,而是这个人是否具备留用的价值。假设公司里一个业务能力特别强的员工,就是平时不服从管理,一年5次旷工,依照制度应该辞退,但是公司里从老板到部门领导都不想让他走,你咋办?你选择不执行规定吗,那如果同时有个业务能力不好的人也一月旷工3天,你要辞退他,他说你不公平,故意针对他,你怎么解释?所以你看,有的时候话说绝了,束缚的就是自己了。
总之,处理迟到问题,并不难,但是操作上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我始终相信,珍惜自己岗位的人,没有谁会故意迟到,经常迟到,而对于企业来讲,只要还有人在工作,就永远不可能避免迟到,考勤管理,最终的目的是达到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这需要HR结合实际情况,用心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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