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不足半年,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裁员超过一半,不给给任何补偿金或赔偿金,并注销原营业执照更换新的执照和法人。裁员都是当天通知,当天要求办离职手续的,被裁的员工要求公司给补偿金或者赔偿,公司不予理会,并且说这样的人不懂得感恩,太过功利和极端。
问:
1,公司原营业执照已注销,仲裁还有用吗?
2,同是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大家,会不会因为应聘的人跟原公司仲裁过而有所歧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2-12-07 08:51 回复 赞(0) 5楼
1.未经清算的注销,原则上可以仲裁股东,可以去试试,看看仲裁委是否受理;
2.不会都有歧视,但也不能说都毫无芥蒂,看招聘公司的想法吧,各个公司标准不一样的;
3.入职不足半年,补偿金没多少钱,不值得投入很大精力去仲裁,建议早些安排下一份工作吧,这份经历吃亏张教训了。
脱俗的月季18031819 2022-12-07 08:36 回复 赞(0) 4楼
已经这样了,跑一趟劳动仲裁就啥都清楚了,还有免费的法律援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