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务调整,需关闭部分办事处,其中对1办事处进行调岗,调岗后岗位不变、薪资待遇不变,工作地址同省不同市,多次跟员工沟通,员工都很抵触且不愿意接受公司安排,但公司该地区确实没有任何业务了,没办法再运营下去,员工调岗后至今一周未到新工作地址报到,我司是否可以按旷工论或者直接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员工诉求:(员工2020年12月入职至今)他要求2.5N薪资赔偿,我司实际只可1.5N,他不接受。
在HR交流群看到的一个问题,帮小伙伴在问答区请大家帮忙出谋划策~~
cary123 2022-05-24 08:31 回复 赞(2) 4楼
bob1111 2022-05-20 18:05 回复 赞(3) 3楼
之前回复过很多调岗的问题,梳理下大概的解决思路。1.调岗需要满足合法性及合理性的要求。具体的合法性要求和合理性要求百度吧。而这里的调岗,涉及工作地点的变化,而工作地点又是劳动合同的必备项目,所以这里的调岗不是单一的公司内部岗位变化,而是涉及工作地点变化的调整。那么还需要审核,该工作地点的变化是属于劳动合同履行范畴还是重大事项变更范畴(类似于公司搬迁时的情况)
2.实务操作中有相应的的应对方法。一般操作,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来执行,和员工协商--注意是就原合同履行进行协商,不是就调岗进行协商。做好书面协商记录,员工签字确认原合同无法履行,也不同意公司提出的调整方案后,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就好。此时是n+1。当然也有不支付的方法,但个人还是建议,如果该公司没有做好法务方面的预防,也不希望提供合理的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等的,还是给与补偿解除吧
至于员工不认同调整情况下,公司是否可以按旷工来处理,有争议,实务中员工旷工拒绝调整的,对员工不利的情况更多,但也不建议公司直接按照旷工来处理。如争议实在无法调节,员工的2.5n也不可改变,建议公司主动提请仲裁,请求解除原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