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入职人事到现在还没给我签劳动合同,工作由上级行政人事经理安排,一直做的招聘和入转调离,辅助培训工作
bob1111 2021-12-14 12:32 回复 赞(0) 15楼
看了好多的回复。楼主希望仲裁,那么楼主的主张是什么呢?--签订劳动合同,加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另一倍工资?还是其他,如经济补偿金?
现在的主流观点,人力人员特别是负责劳动合同管理职能的人员,公司未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支持未签订的两倍工资--除非人员可以举证要求公司签订,而公司未签订的。主流的解释是员工本身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事物,合同签订工作是其本职,未签订合同且未提醒公司签订是员工失职之一,且该员工也应该是公司内对法规最了解的一类人员。所以啊,楼主如果就该事项仲裁,可能最多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不涉及二倍工资,也没有经济补偿金。那还不如和领导协商下,补签劳动合同。(也为后续公司未签订做好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