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个长期请病假的人,请假17个月了,远远超过医疗期了,但是病还没好(医疗期是6个月)。他的合同在马上就要到期了(第二次合同),公司可以直接跟她不续签吗?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05-13 10:01 回复 赞(0) 1楼
建议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吧,支付补偿金(可以适当多支付一点,有些地区支持医疗补助费)。
如果协商不成,走医疗期满解除,即通知员工医疗期已经超期,是否可以回到岗位工作,如果不能回岗位,建议走劳动能力鉴定,以鉴定结果确定后续如何解除。
如果员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支付补偿金。
除上海外,其他地区基本都不支持第二次劳动合同期满的到期终止。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1-05-17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