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板的护理津贴,本来按本市规定工资和津贴只能两者选其一,但护理期工资表上是有他名字的,现在老板叫我去把他的护理津贴申请下来。
我担心的问题是:
社保局那边会私下去调查工资表、银行流水、税务之类,然后发现有工资记录的就直接拒绝发放津贴?
还是说我这边可以解释下,因为是老板自己的钱他也可以说是自己没有给自己发过工资?然后提供资料证明工资没有发过。请了解的或遇到过此类问题的大佬帮忙解答下,谢谢!
如果社保局不需要核实这些,那我这边直接带上常规的材料(出院小结、结婚证、津贴申报表等),然后坐等津贴发放就行了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