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采购人员(试用期内)外出跑货期间,被传言向供应商索要回扣,初次沟通本人拒不承认,所属部门分管领导表示有证据,但不拿出来,想用索要回扣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求该怎么个处理~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20-10-15 15:28 回复 赞(0) 9楼
这事要从三个方面去考虑:
一、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考虑:公司对于违纪人员的处理,当然证据充足会更好,但是有些事情,是无法做到像诉讼案件举证那样详实,比如收受贿赂,一般都是现金,没有本人承认,公司如何去确认哪!即使行贿的举报,也未必能做实。但是企业是不能容忍这样的人存在,不能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样的人必须处理。
二、如果公司单方解除,员工仲裁的话,就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否则败诉了,不是赔偿2N就是恢复劳动关系,公司在解除前要有这个准备。
三、事情的处理往往并非非黑即白,对于此事的处理我不建议站在所属部门的对立面,要与其充分沟通,不能拿出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没有证据,即使解除了,也有恢复劳动关系的风险,届时大家就更尴尬了。如果与业务部门沟通不顺畅,还可以找找公司领导,说明利害,目标是一致的。如果可行,由被索贿的供应商出具书面说明是最好的证据,如果配有微信、录音就更详实了,人事可以主动去搜集或引导收集证据。
另外一个角度,员工可能永远不会承认有索贿行为(严重了是犯罪),但是这不妨碍公司劝退,如果员工觉得在此没有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了,可能自己就同意离职了,不用公司强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