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冰雪 2014-05-15 08:34 回复 赞(0) 1楼
我公司的规定:
1、员工主动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须提前30天向部门领导说明辞职原因并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本人签字,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人事主管负责按照《离职流程单》进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包括办公设备、用品、工作内容交接,工资结算等,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离职。
2、员工提出辞职后,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工作满30天再办理离职手续,在此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管理,不得消极怠工,否则不予结算离职当月工资,直至将所有工作进行交接清楚,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没有问题,方可结算离职工资。
根据您的情况,在他请病假时就可书面告知,按照公司的规定,你可以请病假,但是病假回来上班后,按照提出辞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