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济南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省会战略,深入实施“海右”系列人才工程,营造“热带雨林式”人才发展生态,加快建设黄河流域人才集聚高地。按照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在成功争取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顺利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优化推出“五心”租房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又联合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青春聚济,筑梦泉城”实施方案》(济住中字〔2023〕10号)。
二、出台依据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三)着力推进科教强市人才兴市,加快构筑强省会建设战略性支撑。”
三、出台目的
对有意向留在济南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给予住房公积金首次缴存补贴,对愿意留在济南长期发展的,给予留济缴存补贴和购房贷款额度支持。旨在通过一体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满足不同毕业生的居住需求,减少大家的生活成本和住房压力,使大家在济南安心就业创业。
四、重要举措
1.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2.留济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一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3.贷款额度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
文章来源: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原文链接:http://gjj.jinan.gov.cn/art/2023/7/7/art_65560_4750238.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