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二孩政策以后,虽然独生子女时代结束了,但对于独生子女政策实施期间,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申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国家也会继续给予相应的奖励。
最近,独生子女补贴又有变化啦,11月起,还多1个带薪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9月25日,上海首次明确:新增陪护假!符合情况,每年可享5-7个工作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日前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30多个省市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地区,独生子女每年可享有5天到20天不等的假期。具体可见下表: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还有10余省份,非独生子女同样可享受护理假,不过假期天数少于独生子女。
例如山东、安徽、宁夏、四川、江西、湖北规定,非独生子女每年可获得最多7天护理假,天津、云南、黑龙江、贵州、新疆达到10天。
重要提醒:子女护理假各地方案有差别!
对于子女护理假的具体方案,大家可通过各地政务平台咨询。
比如,湖北省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提出,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凭医疗机构证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子女护理假书面申请;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不包括配偶。
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

通知明确: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我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25元;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
二、广西罗列部分计划生育奖励补助如下:
通知明确:
其实各地都有独生子女补贴,在这里简单给大家罗列一下,具体的大家可以咨询当地人社局。
上海:
1.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 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性年满55周岁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5000元。
3. 独生子女意外伤残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4. 独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补助金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北京:
2016年1月1日以前,具有北京户籍,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 18 周岁止;有工作单位的职工每月发放 10 元;其他人员每月发放 10 元
2.托幼管理费和医药费
独生子女满 18 周岁之前;有工作单位的职工依照有关规定报销,由用人单位支付
3.一次性奖励金
独生子女父母(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 周岁);每人不少于 1000 元 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支付
4.特别扶助金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5 周岁);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一万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深圳:
具有本市户籍;2015年12月3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者失独后再生育或者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后未再生育;1980年2月2日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260元,奖励金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承担。
甘肃省
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文章来源:51社保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