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人社(ID:szrenshe)
上了班的都知道
入职签劳动合同是基本操作
但一些公司玩得一手“花活”
不签劳动合同
让员工注册个体工商户
然后让第三方公司和员工
签订《项目承揽合作协议》
这到底唱的是哪出?
一起来看今天的“以案说法”
近年来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
社会保险费、税费等成本支出
将业务、劳务“连环外包”
有的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者相关企业合作
安排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
不正当地“去劳动关系化”
以规避用人单位责任
国家虽然支持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
鼓励个体经营
但用人单位不得“巧用”国家政策
“移花接木”冲击固定用工
否则只会弄“巧”成“拙”
给自身带来更大用工隐患
导致承担更多法律责任
内容来源:四川高院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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