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合并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2)单独计税
符合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则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说得到的数额,按照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单独计算。
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具体操作时,登录手机个税App,分别选择按合并计税或单独计税方法,个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比较一下,哪个退的金额更多,则选金额多的,或是需补缴金额更少,则选补缴金额更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