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有什么区别

编辑:言值哥哥 2025-01-10 15:49 759 阅读

“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5不同

1、法律依据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胜任工作”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理由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指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针对某一职位要求劳动者符合的全部条件。这些条件应当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大部分岗位的劳动者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如实告知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资经历等。除了普遍性,针对每个不同岗位,录用条件还会有其特殊要求。比如,学历、技术、健康等。

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工作量。

3、适用范围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胜任工作”的适用范围不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仅适用于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间;而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则适用于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

4、解除时告知程序不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告知程序有不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而用人单位如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应当先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培训,在调岗或培训后劳动者仍不胜任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只需在试用期内通知解除,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对其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HR述职不再愁,看我的ppt如何征服全场!
01资料列表《HR行政工作总结》资料包内含90份人资行政工作总结计划PPT模板、115份人事行政各岗位(人事专员、行政专员、人事经理、行政经理、薪酬专员、行政助理、人事主管、行政后勤、绩效专员、企业文化专员、员...
2024-12-17 15:47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三茅网出品,免费使用
复制
全选
总结
解释一下
延展问题
自由提问

“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有什么区别

编辑:言值哥哥2025-01-10 15:49
759 阅读

“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5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能胜任工作”有什么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 ,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胜任工作”依据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理由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是指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针对某一职位要求劳动者符合的全部条件。这些条件应当具有普遍性,也就是说大部分岗位的劳动者都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如实告知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资经历等。除了普遍性,针对每个不同岗位,录用条件还会有其特殊要求。比如,学历、技术、健康等。

不能胜任工作应当是指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工作量。

3、适用范围不同

“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胜任工作”的适用范围不同: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仅适用于劳动者处于试用期间;而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则适用于整个劳动合同存续期间。

4、解除时告知程序不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胜任工作”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告知程序有不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而用人单位如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应当先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培训,在调岗或培训后劳动者仍不胜任的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只需在试用期内通知解除,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对其经过调岗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是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展开全文
顶部
AI赋能,让您的工作更高效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copyMenuTxt}}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copyMenuTxt}}
三茅网出品,免费使用
复制
全选
总结
解释一下
延展问题
自由提问
联系我们(工作日 09:00-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