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起来看看↓↓
家属不平:
23岁设计师猝死出租屋
长期加班不懂拒绝
12月4日,23岁刘某家属报料,称刘某于今年3月份入职合肥羽飞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因长期加班,于11月30日猝死在出租房。”
刘某的家属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经过,并提供了劳动合同、打卡信息、聊天记录等证据。劳动合同显示,2024年3月21日,刘某与合肥羽飞石签订了劳动合同,入职岗位为“渲染后期”,试用期工资一万五,合同期内,给予年薪18万元待遇。
家属夏先生表示,当天,公司联系刘某处理一个项目文件,给他打了很多电话,都无人接听,于是找了一名与刘某关系较好的离职员工,知道了刘某的出租屋位置,在屋外拨打电话听到铃声响起但无人接听,随即报了警。
合肥急救中心急救科出具的《居民死亡通知书》显示,2024年11月30日18时12分,经鉴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家属提供的考勤信息显示,11月21日、27日、28日的下班时间都是在晚上8点以后,其他几天打卡时间在下午6点左右。
此外,刘某与好友的聊天记录显示,刘某经常与朋友提起自己在加班,最近与好友的一次聊天中,他提到:“感觉差不多了”“我是累死的”。
在一些项目群,刘某经常在凌晨0点以后,还在解决客户的设计诉求。
家属认为,刘某的猝死,与长期加班有着很大的关系,12月1日,刘某的家属到达合肥市,与羽飞石视觉沟通赔偿问题。
公司回应:平时加班是事实,
但去世前48小时没加班,
生前爱熬夜打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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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的评判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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