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问:此次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有什么好处?
(一)《通知》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从贷款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限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按贷款当时缴存标准)”的0.5倍调整为1倍,提高了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际额度,助力借款人尤其是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桂林实现安居梦,同时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发展。
(二)《通知》明确“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自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其租赁住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纳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能让公积金缴存人更放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积极响应了国家租购并举的住房政策。
二、问:此次调整后计算出来的贷款额度和调整前比会相差多少?
举例说明:单身职工张先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月缴存额为8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0元,距法定退休还有30年。
按调整前公式计算为:
800×12×30×0.5+50000×3.5=319000(元)
按调整后公式计算为:
800×12×30+50000×3.5=463000(元)
若张先生申请的是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往前追溯一年内张先生租房提取过10000元,则按调整后公式计算为:
800×12×30+(50000+10000)×3.5=498000(元)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zfgjj.guilin.gov.cn/zcfg/zcjd//202411/t20241101_27660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