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家卫健委介绍,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
国家卫健委表示,近年来,我国先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两孩政策、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我国的生育支持措施主要集中在经济支持、服务支持、时间支持、文化支持四个方面。
经济支持方面,我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23个省份在不同层级探索实施生育补贴制度。20余个省份按程序,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服务支持方面,国家“十四五”规划将“千人口托位数4.5个”作为重要指标。国家卫健委牵头制定了一系列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并会同国家发改委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普惠托育专项行动,会同财政部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
时间支持方面,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超半数省份生育津贴支付期限不低于158天。各地均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
文化支持方面,2023年8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部署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民政部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省(区、市)利用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倡导新型婚育文化。
国家卫健委表示,《若干措施》充分考虑民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
《若干措施》出台后,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落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前瞻性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各有关部门将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强化政策储备;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并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