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安徽省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涉及公积金提取、贷款等。
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合肥缴存公积金
文件提出,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取消以个人名义在本市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的条件限制。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
合肥市公积金中心解释称,新政策取消了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的限制。新政出台后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合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时,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取消月缴存基数参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在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基数,开户时自主申报,每年可调整一次。
合肥公积金中心介绍,新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进行了调整,缴存人可在当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存比例在5%-12%之间自行选择,双倍缴存。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29795元,下限为2060元,开户时自主申报,每年可再调整一次。
示例:小明开户并申报缴存基数为5000元,缴存比例选择5%,每月缴存额为500元(5000×5%×2);小红开户并申报缴存基数为8000元,缴存比例选择10%,每月缴存额为1600元(8000×10%×2)。
合肥市还推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得一次性缴存补贴120元。补贴资金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金额不大于已支付购房款
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购房和租房提取支持力度。阶段性扩大购房提取范围,2026年12月31日(含)前购买合肥市自住住房的,在本人及配偶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基础上,支持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推进租房提取按月划转,缴存人在与中心签约的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后,可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
合肥公积金中心介绍,政策调整前只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双方父母、子女需有产权才可提取,调整后,双方父母、子女无需产权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示例:目前租房提取单身家庭每人每月可提取公积金不超过1200元,每年不超过14400元;已婚家庭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不超过2400元,每年不超过28800元。
小明2024年9月到合肥工作,月缴存公积金3000元,于2024年10月在已签约住房租赁机构租房,实际支付月租金2200元,办理按月划转业务后,租赁期间每月可划转2200元至本人银行卡用于支付房租,比单身租房提取月限额多1000元,助力其安居乐业。
提高缴存保底余额
进一步优化贷款政策。提高缴存保底余额、缴存时间倍数计算标准。计算贷款可贷额度时账户缴存余额由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提高至不足3万元的按3万元计算。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内(含1年)、超过1年且在2年以内(含2年)的,缴存时间倍数分别由原来的10倍、15倍统一为15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2年,缴存时间倍数为20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具体是什么?合肥公积金中心介绍,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金额实行与其还款能力、缴存余额双挂钩,在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内,按以下两种公式计算的低值确定具体贷款金额:
a(按缴存基数):借款人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还款能力系数(0.5)×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
b(按缴存余额):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缴存时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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