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伤残鉴定:主要源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两者区别
选择劳动能力鉴定还是伤残鉴定,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用于确定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而伤残鉴定通常用于确定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赔偿金额,两者的鉴定标准和目的不同。
如果员工受伤涉及第三方责任,如交通事故,可能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人身损害赔偿。
(一)适用情况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是职工发生工伤,在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书时同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即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属于前置程序。
伤残鉴定常见于交通事故纠纷和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纠纷。
(二)鉴定机构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在人社部门下属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进行。
伤残鉴定一般是由司法机关登记鉴定机关进行鉴定,需要收取相应的鉴定费。
(三)鉴定标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鉴定的内容包括:工伤医疗终 结期、停工留薪期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伤残鉴定目前一般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
(四)赔偿标准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的规定确定,根据鉴定等级不同,享受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鉴定: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通常涉及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二、温馨提示
(一)受了工伤第一时间去认定工伤
在实践中,伤残鉴定的等级评定比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评定更加严格。在赔偿金额上会有部分出入,因此在受了工伤的第一时间就应该去认定工伤,然后再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不是直接去做伤残鉴定。
由于劳动能力评估和残疾评估都需要在正确的时间进行,如果错过了时间,就有可能造成无法识别的情况。
(二)特殊人群发生工伤
如果是超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发生工伤,社保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是不会受理的(具体看各地政策法规),就需要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三)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什么应用呢?对于公司来说,其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两点:
决定公司是否能够以及采取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与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
例如被鉴定为工伤一至四级的员工,法律强制规定该员工退出工作岗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向其持续发放伤残津贴;而对于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的,用人单位无单方解除权,仅在工伤员工本人提出时,才可以解除或终止。
影响公司或基金支付工伤待遇的领取标准。
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来说,以工伤员工的本人工资为基数,影响计算倍数,例如九级伤残可按照9个月标准领取,十级伤残则只能按照7个月标准领取。
(本文来源善世集团(公众号ID:shanshi-hro),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