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9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降为1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改善型住宅、“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此外,放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原仅限首套房贷款,现扩展到二套房贷款,其他贷款政策不变。二孩家庭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为70万元,双方缴存的为120万元;三孩家庭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双方缴存的为130万元。
此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是指申请贷款时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缴存人,计算可贷年限在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再延长10年,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缴存人不享受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如目前男性法定退休60岁,贷款年限可延长至70岁;女性法定退休55岁,贷款年限可延长至65岁;对持有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的女性,贷款年限可延长至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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