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人社部门与海事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四个协同”,推动船员劳资纠纷公正、高效、快速处置。
一是不断强化联络协同。建立完善双方联席会议机制,不定期开展工作会议和业务交流,对执法监管情况进行阶段性分析研判。二是不断强化宣讲协同。深入船企开展普法宣传,向船员宣讲维权知识,从源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是不断强化信息协同。建立常态化的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最新业态。四是不断强化执法协同。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和主管机关规定为依据,积极践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要求,加强典型调解案件、船员高频问题查处。2023年以来,宁波人社、海事部门出动30余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5次,开展涉船企业用工体检和宣传活动18次,处置涉薪、社会保险等各类纠纷8起,切实维护了船员的合法劳动权益,构建海上和谐劳动关系。
文章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dongtaixinwen/dfdt/202409/t20240927_5266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