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调整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同时发挥公积金制度更大的作用。依据国家十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GB/T51267-2017)等文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使用政策。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的解读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
(一)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购房
对生育抚养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不超过规定的贷款比例前提下,单笔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
该项政策旨在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的购房需求,降低购房实际支出,完善住房公积金对促进积极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推动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政策内容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 | 50万元 | 65万元 |
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 | 70万元 | 91万元 |
(二)优化人才贷款政策
对符合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标准或来(留)吉创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吉林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最高贷款额度可贷至上限。
此政策不仅有效减轻年轻人的购房压力,助力其在吉林市安居乐业,而且进一步激发人才活力,吸引支持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回吉来吉。
人才认定标准:依据《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中“完善人才分类定级层次标准”,即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部级领军人才(C类)、省域拔尖人才(D类)和青年后备型人才(E类)五类。
高校毕业生认定标准: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三)放宽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贷款房龄要求
职工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40年。
放宽房龄限制后,为职工提供了更为宽泛的房源选择空间,让更多人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
(四)优化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住房利率执行标准
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在我市没有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在我市有住房的,执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对于使用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公积金贷款。
在满足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下,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性和互助性,从认“本地房、全国贷”记录入手,优化房屋套数利率执行标准,优化后使更多的购房职工享受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有助于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序号 | 借款申请人住房及公积贷款情况 | 公积金贷款利率 执行标准 |
1 | 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
首套房贷款利率 |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在我市无住房 | ||
2 | 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申请时在我市有住房 | 二套房贷款利率 |
3 | 使用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 | 不予贷款 |
文章来源: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jlgjj.gov.cn/xxgk/zcfg/zcjd/202408/t20240830_1223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