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中心、办事处、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建文〔2024〕2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中心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如下:
一、提高高层次人才贷款额度。将东楚英才卡A卡持有人、东楚英才卡B卡持有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至120万元、110万元。
二、支持缴存人“以小换大”“以旧换新”
(一)放宽贷款政策。缴存人在2024年2月7日后出售黄石范围内(包含大冶市、阳新县)产权清晰的自有非自建住房,用于置换建筑面积更大的住房或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认定为首套房。该条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二)放宽提取政策。为减轻缴存人在“以旧换新”购房过程中筹集资金压力,凡缴存人与收购企业、开发企业签订《房屋置换协议书》后,即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新房总价。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缴存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等有关政策调整而作相应调整。本政策由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