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者不辞而别怎么办?劳动者辞职的实务操作要点
劳动用工处处存在法律风险,笔者根据法律法规与实务经验,为大家编写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100条》,从员工的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等方面,全方位解析用工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第81条【劳动者单方面解除(2)】
五、劳动者不辞而别怎么办?
劳动者辞职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但在实务中有不少劳动者不发书面通知,不打招呼,不办理交接手续,直接不辞而别。
部分劳动者可能没有恶意,可能是规则意识不强,做事比较随意,而有些劳动者可能存在一定的恶意,比如与单位搞对抗,处处不配合,故意不辞而别,事后再来主张是单位辞退,要求赔偿金等。
如果遇到不辞而别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千万不能认为是劳动者自己走的,对其不闻不问。劳动者不辞而别后,双方的劳动关系不是天然终结,如果劳动者哪天又出现了,且还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怎么办?
劳动关系没有终结,劳动者当然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他的岗位可能已经有人了,此时就会比较麻烦。关键是给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带来不好的影响,会让其他员工觉得这个单位可以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如果遇到有些心怀叵测的劳动者,倒打一耙,说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那就更为麻烦。
因为关于辞退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当用人单位对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没有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并保留证据,极有可能造成“违法解除”,支付高额赔偿金。
那么,对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做呢?
第一,对于能够联系到并愿意配合的劳动者,要让其递交辞职报告,并注明是因为自己的个人原因离职。
第二,对于不能够联系到或是联系到了但与单位搞对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先向其发出限期返岗通知书,期限届满后,劳动者未返岗的,再以连续无故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就涉及到如何向劳动者送达返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文件的问题。
我们可以用约定送达信息的方式解决送达通知的问题。
在劳动合同中送达地址可以这样约定:“乙方(劳动者)的送达地址为: 收件人: 联系电话为: 。任何一方将有关通知、处罚、变更等文件寄到对方上述地址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当立即书面告知对方,未书面告知的,仍按以上信息送达的,无论是否签收均视为送达。”
在寄送快递时请使用邮政的EMS,在寄件面单上记载相对详细的送达内容,保留寄件联,再到官网打印送交信息。如果是重要或可能产生严重法律后果的文书,慎重起见,邮寄过程可以进行相应公证。
解决了送达问题后,再按照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序进行操作,就可以合法的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劳动者辞职的实务操作要点
对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要求劳动者填写书面的辞职报告。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正式履行期法律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在试用期并没有要求用书面形式,但在实务操作中,我们建议一律全部用书面形式。
因为劳动合同解除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当发生争议时,如果劳动者否认是自己辞职时,用人单位很可能会因为不能证明是劳动者口头辞职而败诉。
2、审查辞职理由。
对于辞职理由一定要进行审查,劳动者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辞职理由,但就是不能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理由,依第三十八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当发现劳动者以第三十八条作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尽可能让劳动者修改理由,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修改,那就说明劳动者将要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要做好劳动仲裁或诉讼的准备。
3、细化交接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对于交接工作要进行细化,不为后面的工作留下隐患。交接工作是劳动者的义务,也是劳动者工作责任心的体现。如果劳动者不按照用人单位的合理指示进行合理的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可以在没有完成工作交接前暂缓发放经济补偿。
4、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故意不给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劳动者能举证出因为单位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导致产生损失,该损失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
5、及时结算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什么时间支付?很多用人单位是在下个月发工资时支付。其实这与法律的规定不符,《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各地也有不同的细化规定,以笔者所在的江苏省为例,规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16楼 罐头村长
学习了
15楼 我是66
感谢老师分享、受益匪浅、值得重复学习。
14楼 端木蓉81709
我就遇到放了个假自己不来的,通知几次办离职都不来。后面直接去仲裁把公司告了,头疼。想问老师按案例说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员工不办离职手续,工资是不是也要给发?
13楼 小贾小高
老师:员工口头提出离职后就没来公司上班,三天后回公司办理手续,中间那三天员工不愿意提交事假申请,需要结算那三天的工资吗?
安颜曦
@小贾小高:未出勤,无薪资
12楼 素素文
确实很多公司都是在下个月发工资时才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的。
11楼 kissdeng燕
打卡
10楼 帅哥阿哥
打卡
9楼 力通威
打卡学习
8楼 cash001
老师,用邮件发送通知书可以吗?对方不回复的情况下。
7楼 协恒
员工离职一般都还比较好处理,不过还是怕遇到专门搞事情的。
6楼 cao娟
原来文件送达还这么麻烦。
5楼 Bentleydda
看来以后劳动合同上要加上老师说的那个送达地址的。
4楼 S_1340691394
谢谢老师的分享!
3楼 AmandaClark
大部分情况下工资结算都是按照正常发放工资的时间一同结算离职人员的工资~
2楼 大卡
汪正楼律师——
本篇文章来自汪正楼律师的分享。大家可以点击老师头像订阅,也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和老师多多交流哦~
1楼 广州吴彦祖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