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处处存在法律风险,笔者根据法律法规与实务经验,为大家编写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100条》,从员工的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全方位解析用工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为了能使能多的小伙伴看到笔者的文章,《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100条》系列将由原来的专家专栏改到牛人打卡中发布。
本文为第34条,工作内容(2)。
第34条【工作内容(2)】
继续讨论工作岗位的问题
三、待岗工资怎么发放?
如果是双方协商一致待岗,待岗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是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待岗,要分情形看,如果没有法定理由的,应该不发放工资;如果有法定的理由,按相应的法定情形发放工资,医疗期待岗的按病假工资发放,生育待岗的按“三期”待遇执行,工伤待岗的按停工留薪待遇执行等。
如果是用人单位停工、停产的原因待岗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具体各省的规定不一致,可以查阅各省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笔者所在地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违法安排待岗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会故意安排劳动者待岗,企图用逼迫劳动者自行辞职的方法规避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三个方面,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从事劳动有关的物质和精神条件。
总体上来说,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与完成工作密切相关的条件,即是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必备因素。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将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故意安排劳动者待岗,劳动者没有工作岗位,将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内容,故意安排待岗是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23楼 萌中带狠
我想问女职工休完产假就一直让其待岗,主要因为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这种情况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要求赔偿吗
23楼 端木蓉67852
厂里要求待岗请问待岗有工资吗
22楼 ling1222
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21楼 宁宁0731
学习了,讲的非常全面、细致
20楼 诺拉999
谢谢老师的分享。
19楼 susanhan
学习了
18楼 火星加菲鱼
学习学习。
17楼 一简单就快乐
打卡学习
16楼 zyj060218
给老师点赞。
15楼 S_1331388591
受教了。
14楼 每文520
谢谢分享
13楼 星矢48075
谢老师分享。值得学习
12楼 开疆扩土丶丶
依然收获很大。算是回答了我在上篇中提到的问题,而刚好解决了当下遇到的另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假如员工超出了医疗期又不能返岗,而且其目前仍处于医疗中,企业是不能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老板不会同意支付补偿金,更别说赔偿金了),况且员工目前正是需要医疗险的时候,我们可以与员工友好协商,此期间按照约定不付薪水,只是给予正常缴纳保险。不知道是不是对此篇的理解应用。
11楼 荣村大队东北队
谢谢老师分享!从劳动用工法律风险100条讲解了怎样规范企业的用工风险。
10楼 不迁不贰
分析细致、清晰、透彻。
9楼 毛葫芦黑
很专业
8楼 lenka_lian
非常有道理
7楼 诺拉999
内容挺好
6楼 六十分女子
总结很到位
5楼 于洋
写的很全面,观点也很全面
4楼 虚拟光驱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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